私以为OJ的personality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身居各自行业领头羊地位的人必定多多少少拥有该特征。
对他们来说,满足温饱的人生只能算及格。推动他们势如破竹攀爬杀伐的不是生存渴望,而是必须脱颖而出的好胜心。
这其中也隐约包含着一些自负——我生来与众不同,当然不应该与普通人为伍。
OJ在这方面则更强烈许多。他生于贫民窟,但从没有一刻心甘情愿把贫民窟当成自己的归属。这种摆脱与自己无法匹配的出生环境的热望在得知自己父亲是同性恋之后变得更甚。
“他从小就想成为一个英雄。”
为了达到自己心中的位置,OJ必须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因此他的好胜心也必须超出常人才足够燃烧。
我不知道他如何回忆自己在贫民窟的时光(如有相关资料欢迎提供),你很难从这样一个滴水不漏的人身上窥探出真实想法。
他仍然和童年伙伴一起hang out,但我深深怀疑这不是念旧,而仅仅是他圆滑处世的一个剖面。
在他和儿时玩伴一起参加卡戴珊家族的派对时可见蛛丝马迹。
我不认为他乐于提及贫民窟的时光,相反,他很可能在刻意抹杀这段岁月的存在感。
他是自负与自卑的结合体。
同时OJ的好胜心不仅出没在工作中,日常生活尤其是感情方面的好胜心就体现为嫉妒心和控制欲,这也为日后的家暴及后续行为埋下了伏笔。
OJ的自我认知表现在两个方面。
1)明确理解外在环境(白人主导社会和有助于地位提升的个体)对自己的要求;
OJ总是强调自己成长在与世隔绝的体育世界里,而这座象牙塔不看重肤色只看重能力,所以自己对黑人平权运动完全不了解也不关心。
我以为事实恰恰相反。
他对黑人平权运动的了解甚至有可能超过真正参与其中的某些人,尤其是白人社会对此的反应和评价。
他敏锐地感知到白人社会正急需一个乖巧懂事又功成名就的黑人形象聊以自慰,于是毛遂自荐成为这样一个代言人。
他没有为黑人平权运动发声,他没有履行黑人公众人物应尽的责任,因为这对他的成功无益。
他依旧以摆脱一切的姿态向前奔跑,然后对着镜头笑言:“我才不管我是黑人还是白人,我就是OJ,我只代表我自己。”
他的成功,一部分是自身努力,一部分是时代因素。而他的失败同样如此。
2)明确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所在,以及如何趋利避害,将优势转化为有利条件。
成名之初,OJ知道奔跑速度是自己的优势,所以他抓住一切机会展现给USC高层和主队观众看“我是你们的最佳选择”。
在证明自己拥有独一无二的价值这件事上,他从没有片刻懈怠。因此他才能完成常人所不能及,一次次打破纪录,一次次力挽狂澜,一次次创造奇迹。
然而即便在体坛已经众星捧月,OJ仍然拒绝固步自封。他在每一次突破自我后的短暂喜悦中已经迅速意识到,体育生涯终会结束,自己需要尽快找到一条在退役后仍然能待在神坛上的新出路。
于是他在退役前后踏入了演艺界。
OJ不一定是个演技多高超的演员,但他一定是当时白人精英社会里的优异表演者。他的嘴角永远挂着最富亲和力的微笑,他总能和白人打成一片,他对待每一个刚认识的社会名流仿若老友。
最体现他演技的高光时刻,是他能顶着自己的有色皮肤扮演白人。于是当他参加一个聚会时,身边的名流好友会惊异地问:“OJ怎么和那些黑人坐在一起?”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如愿以偿了。人们看着他,不再看见他的肤色,而只看见OJ。
事实上他很可能知道围绕在自己身边的大部分人都在虚与委蛇,但他深知被当作炫耀工具就是自己的价值所在,于是他心甘情愿用看似如假包换的真心无差别对待每一个人,让每一个人在他面前都能感受到被尊重和被需要。
万人迷的处世之道正在于此。他对你微笑,你就觉得宛如赏赐,更别提他还会和你称兄道弟了。人们对赏赐必须感恩戴德,通过自己长袖善舞的社交能力,OJ实现了和白人精英们地位的瞬间对调,我甚至暗暗怀疑他恶趣味地乐在其中。
正是由于深知自己的价值和优势,所以OJ才会毫无怨言地被人利用,也在他人默许的情况下利用对方。
他既能在凭实力说话的乌托邦里跃居优胜,又能在虚情假意蝇营狗苟的名利场中如鱼得水,这才是其可怕之处,而他能做到这一点,根源就在于高度的self-aware。
这一点与上面两点密不可分。
因为有足够的野心抱负才会自我保护,因为有充分的自我认识才能精致利己。
OJ的自保心态从成名之初就已经显露,最鲜明的例子就是他在和朋友扔骰子被抓包送到校长室后的自救行为——转身就走,被校长叫住后平静自若地回答:“我是协助老师把他们带来的。”
这个谎绝对谈不上高明,但重点在于他深知自己对于USC的价值,这意味着自己可以适度地恃宠而骄。同时校长需要的也并不是一套缜密的说辞,而是能顺着下的台阶。
事实证明他对人心的揣测完全正确。可以看到OJ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具备将self-aware和self-protection完美结合的能力了。
而如果(着重号)他是那两起命案的真凶,那么法庭审判就是他熟练运用优势进行自保的表演最高峰。
他会在每天的庭审日记里装模作样地叹息自己的冤屈,他会在关键证物摆出来时付之一笑。他紧锣密鼓的表演已经成了一种近乎信仰的自我催眠。他在“I did that”之前加上了“if”,并且笃定这个“if”就是事实。
OJ用自己的魅力笑容、无辜眼神和有色皮肤回答所有控诉,在深知这会奏效的前提下。
试想,当一个人拥有不断进取的野心来维持自己的价值,拥有充分精确的认知来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拥有罔顾他人的自私来熟练利用自己的价值。
也就是说,他拥有资本,意识到自己拥有资本,同时具备自如操纵资本的能力,偏偏缺乏对这一切的合理限制。
他会错信自己通过努力便能够得到想要的一切,而悲剧也就此如影随形。
“作为一个贫民窟长大的孩子,我平生最渴望的不是金钱,是名望。”
他在橄榄球场上奔跑,他在白人社会里周旋,他在法庭审判中表演。对“被关注”的需求是他人生的重要(也许唯一)驱动力。
他可以丑闻缠身,但绝不可以默默无闻。
他用一生的时间来重塑自己,表演出最符合观众期待的形象。欺人者必先自欺,OJ在晚期已经达到了人戏不分的地步,以至于最终走向崩溃。
讽刺的是,在成名之初他就意识到人们所期待的OJ和真正的OJ大相径庭。他试过让人们接受本我的OJ,最后不得不放弃,转而放任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像捏橡皮泥一样塑造一个“想象中的OJ”。
一个自我认知精准的人最后却迷失了自我,这是这场美国式悲剧的根源。
我常常猜测,最希望OJ毁灭的人,也许正是他本人。
他对名望的渴求让他明白自己必须成为OJ,所以他装作proud of being OJ,他装作希望人人能看见OJ而忽略他的肤色。
可他始终是来自贫民窟的黑人Orenthal,他始终在内心默默祈祷有一个人能告诉他:“You're Orenthal, but I still love you.”
我相信这就是他从未对第一任妻子动过手的原因,可惜最终毁灭这一切的人也正是他自己。他永远不会再等到一个人对他说:“Orenthal, you're for me, and O.J Simpson is for the rest of the world.”
———————2.19更新————————
OJ无罪的可能性。
详情参考评论中贴出的链接。
“独居少妇惨遭割喉?成年男子身中数刀陪葬?枪抵额头高速驾车逃避追捕究竟意欲何为?背负两条人命仍然能若无其事逃脱法律制裁,这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欢迎走入本期肖恩的影像记录“
如果预告片这么写的话,在国内《辛普森:美国制造》和《美国犯罪故事》的收视率一定会在后面加上两个0,当然在某瓣的评价肯定不会是现在的9.5分和8.8分,相信甚至会出现一批辛普森的支持者或者粉丝,和其他的人撕起来。
在开始看前我自己也怀疑,我是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五好四有青年,美帝这种发生在20年的怎么还有人打这么高的分,这些高分一定是美分党在看了里面美国主旋律的内容之后打的。家暴、杀妻,这些不都是已经盖棺定论了么?现在拿出来的怎么还会有人拍有人看。然而在开始看之后我的感觉就有了180°的转弯
“我擦,这个剧情怎么那么熟悉”
“我擦,这个手法也这么熟悉”
“我擦..."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这些个话说出来可能对美分党不敬,但确实是我内心的真实感受。美国也是个反智的民族嘛。简单的说《辛普森:美国制造》写的是“辛普森是怎么来滴”,《美国犯罪故事》写的是“辛普森是怎么走滴”。这两部电影把美国当代民众的整体面貌描述得清清楚楚,完全不是美分党嘴里那些美好的高大上。辛普森这些个事情,和薛之谦、李小璐、皮几万的事情都很好联系在一起,手法上简直就是始祖,辩方律师喊出N字开头的单词之后,和我们这些诸多明星在社媒上散出的消息如出一辙,就连结局都很相像,辛普森一案过去,最终判定有罪的是取证的警官。再看看皮几万和某璐的事儿之后,下架的是gai,尤其是粉丝在社媒上面的嘴脸和当时洛杉矶街头黑人的表现如出一辙,这不,就让这两部剧有了现实意义。
我开始理解那些打高分的人都是什么想法了。
这两部剧,一个是每集都有九十分钟的正统纪录片,每一帧画面都让人窒息,那种赤裸裸的真实让你不得不认识到人性的黑暗,无论这些人是为名、为利、还是为了所谓的自由、公正,他们都是通过一种扭曲的手段达成了对美国当代所谓的民主的嘲笑。另外一个是集合美国犯罪、律政、肥皂影视大咖,其中不乏屈伏塔这种早已成仙的人物,联名重现了美国这个贻笑大方的世纪审判。
而在拍出这两个剧的第二年,也就是2017年7月20日,四名假释官一致认为他已经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大名鼎鼎的OJ辛普森最早在2017年10月1日重获自由。这是隔了20年后的又一次打脸。辛普森可以说是美国职业体育造就的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明星,如果看nba的时间早的话,你仍然能看到nba花了大力气把街头装扮的运动明星一个个转变成“上场穿球衣,下场穿衬衣”的运动明星。OJ辛普森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很好的成功例子,很多当代的职业运动员也都遵循着“著名的运动员→电视评论员→演员”的路子在走。然而早早成名对性格扭曲起到的作用也同样巨大,随着越来越多的高中生进入到职业联赛,制服组们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但也拦不住那些在高中就大大方方接受别人赠送的悍马事件发生,我并不想说这就导致了金钱至上的观念早早进入他们观念而影响到后来的职业生涯,但是这位接受悍马的明星在每一次谈合同的时候都往死了谈,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他现在事业上的尴尬(当然让他在多数人那里不受待见的另一部分原因就是他的粉丝们)。
《辛普森:美国制造》里面前半篇的篇幅就大多交代了这些背景,天赋带来的商业利益把辛普森做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在职业赛场上顺风顺水,其他方面也是一帆风顺,在《白头神探》中你可以看到他精湛的演出,这个精湛真不是贬义词,哪怕是在现在这个时代你仍然很难看到有如此娴熟演技的退役运动员。这些可能让他有了种族的倒错,甚至不认为自己是黑人阶层的人士,和世纪审判中律师团队用种族歧视的基准判定的辛普森相映成趣。
尽管说是世纪审判,但是《美国制造》并没有在审判的环节花过分多的力气去叙述,反而是审判前后的辛普森的对比给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辛普森在刑事上获得了自由取得了胜利,但是在民事上却败的一塌糊涂,靠职业生涯累积下来的根基轰然崩塌,民事官司上被判受害者家属3350万美元,这些注定了辛普森后半生的悲剧,在神坛上人设不断突破底线终于再次因抢劫入狱获刑33年,颇有种“苍天饶过谁”的感觉。
《美国犯罪故事》则不同,10集的篇幅集中放在了长达一年的审判当中,辛普森本人、有梦之队之称的辩方律师团队、法官、公诉人、陪审团,统统是剧中的主角,如果说《美国制造》是把所有的背景都交代给观众,让观众思考的话,那么《美国犯罪故事》则是通过对各个人物的细节描写把观众带入到剧中引导观众来通过经历这个事件的每个人来达成共情,比《美国制造》更有戏剧的张力,每个人物都着了一定的笔墨进行描写。尽管参演的人几乎各个大咖,演技也几乎挑不出毛病。但是和《美国制造》来对比的话,辛普森的扮演者选的就似乎有点不太走心了,过多的暴怒和夸张的音调虽然黑人气息够,但是举手投足显然和辛普森本人这种衣冠楚楚的上层人士有一定差距,如果是再年轻几年的巨石强森出演的话,会有奇效。
但尽管有这么点瑕疵,《美国犯罪故事》的水准仍然超越了绝大多数市面上比较流行的剧。观看的顺序上强烈建议《美国犯罪故事》先行,然后在《美国制造》中补背景和OJ辛普森的结局。
剧中的辛普森也许已经落幕,而在现实中的辛普森虽然获得假释,但仍然要面对5年的假释生活。禁止饮酒、随时接受检查、不能吸毒或持有武器,违反任何假释规定,他将重回监狱。尽管他的赔偿只给了判决金额的1%,但受害者的家人不能触动辛普森NFL每月大概2.5万美元的退休金,相信70岁的辛普森基本生活上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很有可能迁回迈阿密继续他的假释生活。
但内华达周的司法部长帕姆邦迪已经明确表示不欢迎OJ辛普森,他说:“他舒舒服服的住在内华达州是不可能的。我们州不应该成为一个罪犯的乡村俱乐部。”前半生是职业运动员,中间是跨界明星,70岁后面的后半生,辛普森是谁呢?拭目以待吧。(完)
看这个纪录片,会跟着故事的进展生出许多是与非的判断,会被表面的荒诞所惊诧: 老年的陪审员,指责Nicole对家暴忍气吞声,似乎她的懦弱让她活该被人谋杀; 辩护方打出的种族牌,让Fuhrman扣上种族歧视的帽子,以此作为他提供伪证的依据,尽管这显然不能直接推导出Fuhrman伪造了现场的手套,但另一位陪审员以此作为“相信他伪造了手套”的理由; 仅有的两位愿意出镜的陪审员展现了全方位的非理性非逻辑的思维判定方式,让人深度不解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来决定一场诉讼的是非; 而检方律师团队无数次的被辩护方摧毁本来完美的证据链,并毫无作为,面对辩护方打出的种族牌、控诉证人公正性的磁带等等,一群精英检察官和律师尚不如Ron的父亲反驳的几段话来得直切要害,任由OJ的辩护团队在无关案件的地方大做文章,他们却只会像刚刚毕业的被前辈吊打的法学毕业生一样,在采访时大惊小怪这些人怎么可以把显而易见的证据说成是无效的?! Come on,他们就是做到了,他们拿着一手烂牌,检方拿着一手好牌,结果全程没有一次上手机会,眼睁睁看着好好的牌全部烂在手里。 六个月的审判带来令人唏嘘的结果,这时你才知道,刚刚自以为黑白分明的是是非非其实仅仅是基于表面的肤浅判断。陪审员们毫不掩饰的宣称自己的票是对白人世界的报复,欢呼庆祝的非裔们不需要理性和逻辑,数百年来遭受的欺压与凌辱让他们有凌驾于司法公正的理由,你能指责这个族群吗?当白人警察当街围殴和杀害他们的同胞却无罪开释时,他们是被剥夺权利的人。看到弹幕上有人说这群狂欢的黑人让他对这个种族有了不同的想法。是啊,这一刻他们显得那么愚蠢和小人得志,但是第一二集中展现的种族矛盾让人无法轻易的宣读他们此刻的对错。这种白人极大的失落与黑人极大的狂欢,让一个最不配替黑人发声的OJ获取最大的胜利,是那个社会的荒诞,是两个族群间猛然加深的分裂。 这让人无法得出一个果决的有勇气的定论,这个案件的重点已经不在乎一个OJ是否有罪,从那个专门为黑人平权的律师加入开始,就注定了这是一场黑白之争,因为这是人类之间的抗争,是人类之间的互相伤害,这个案子无解,就像种族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并且无解。 花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的时间,一口气看完这部纪录片。感叹啊,人这个物种,明明和众多生灵一样,不过是在宇宙洪荒中渺小短暂的存在过,却能制造出这么多伤害别人又伤害自己的行径,沉浸在自我的表演中欢愉或痛苦,幸哉,哀哉。
还原一些本片忽略的细节以及罗德尼·金案
美国时间7月20日,内华达州假释委员会裁定,因一起2007年的持械抢劫案获刑33年的O.J.辛普森即将恢复自由之身。
这个当口看本片再合适不过,然后又对照《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还原了一下纪录片的内容,发现了一些没有描述或者也有可能是我看的过程中忽略的细节。
一、本案无直接证据,都是间接证据,所有结果都需要推理得出,这是典型的“旁证案件”,也是后来发生所有故事的基础;
二、、辩方有一位重量级的专家证人,也就是前几年国内热炒的华裔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他是后来辩方能够抓住检方证据链软肋的关键性证人;
三、有几个辩方对现场勘察的质疑,不知道是片子忽略了,还是我没看仔细:
1) 警察在辛普森家中找到的带血的袜子,血迹竟然是对称的,也就是说袜子在没有穿着的状态下沾了血才会在一只上出现同样的血迹;
2) 按照两个受害人的受伤程度,必定是大量出血,但是在辛普森家中和车上发现的血迹都是少量的,也没有发现血衣;
3) 片中提到了手套,但是除了血迹未干和庭审时被告戴不上之外还有一个问题,辛普森的左手受伤,案发现场也发现了辛普森的血迹,所以警方认定辛普森是在搏斗中受的伤,但是两只手套都是完好的,手套里面也没有他的血;
4) 辛普森在第一次去警署的时候,提供了自己的血样,片中提到了警方拿着他的血样前往了案发现场,但是没有解释为什么采集的8毫升血样到了实验室变成了6.5毫升;
四、案发当天,辛普森只有1小时10分钟完成前往案发现场,杀人,返回家中,处理血衣和凶器以及前往机场这一系列行动,但没有用最简单的杀人方式——枪,而是用的刀;
五、影片聚焦了辛普森的梦幻律师团,实际上,检方出动的人员也都是自家的精英,还有洛杉矶市检察长亲自坐镇指挥,而且在整个过程中的费用支出超过800万美元;
六、庭审过程中被辩方作为重点突破口的检方证人福尔曼,在本案结束后被起诉,并因伪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
现在,我觉得脑子更糊涂了,太多不合逻辑。事实上,有一种帮凶的说法,如果真是这样,那我想OJ辛普森绝对是暗渡陈仓的世界顶尖策划大师。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第一时间就买通了替罪羊,但是这些人还能信誓旦旦的接受采访,想想还是不太可能。他确实没杀人?反正法院是这么判了。
加一个罗德尼·金案
片中为了突出种族问题,提到了引发1992年洛杉矶黑人暴乱的罗德尼·金诉洛杉矶警察局案,这里再列举几个片中没有提到的细节:
一、 金当时尚处在假释期,喜欢酒后闹事,案发当天是醉驾超速(超了将近1倍),被警察拦下;
二、 这哥们是个超级壮汉,有多壮?只比NBA历史上的知名壮汉卡尔马龙轻10磅,但是身高矮了20公分,浑身上下都是腱子肉,一点肥膘都没有;
三、 车子被拦下后,他同车的两个朋友都乖乖的束手就擒,而金借着酒劲挑衅首先赶来的巡警(女的),这时后面刑警队的几名警员才上来参与抓捕,但是奈何不了借着酒劲撒欢的金,全被干翻,连高压警棍都没办法撂倒这个壮汉,这时警方开始使用金属警棍,终于占了上风,但是金还是不服从警方要求趴地背手的要求,不停的翻滚,这几个警察也就越打越狠,一共打了56棍(其中23下打空了)之后,哥们酒终于醒了,这才束手就擒;
四、 摄像从金和警察搏斗的中途开始拍摄,但是最终媒体呈现出来的,只有警察殴打倒地的金的画面,实际上是当时拿到视频的洛杉矶KTLA电视台把前面的画面截了,因为新闻报道白人警察殴打黑人青年肯定要比警察抓捕醉酒超速的假释人员来得关注度高的多;
五、 陪审团看到的视频内容与普通民众看到的不一致,因为陪审团看到的是作为证据的完整视频,而外界看到的是电视台播放的删减版,所以得出了白人陪审团包庇白人的结论而引发了后面的暴乱;
六、 时任美国总统的老布什看到的也是不完整的视频内容,所以在得知审判结果之后大怒,宣布联邦政府重新起诉,这是只有在极特殊情况下才会进行的双重惩罚,后来金胜诉,获赔380万美元赔偿,两名警察被判两年半有期徒刑,两名警察被判无罪。
七、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媒体的道德缺失,不但左右了判决结果,更是引发了洛杉矶黑人大暴乱。
最后回到本片,其实或多或少的也在将整个案件向种族问题引导,但实际上,虽然种族问题是本案的重要影响因素,但主要还是辩方废掉甲方关键性证人所使用的伎俩,真正影响判决结果的,还有警方说不清道不明的程序瑕疵和推理逻辑缺失。
非法律专业,说的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还是有挺明显立场的纪录片
或许本应是最重要的罪案本身仅仅成为了注脚,在"美国制造"的标题下更显荒诞与悲凉。英雄的崛起与堕落,社会的沉浮和纠葛,辛普森的一生早已超越了他自己,成为了一种更巨大的象征。
全面、细致、清晰,非常优秀的纪录片,看完会百感交集。OJ身上好像浓缩了一整个时代的历史。他终其一生在寻求身份认同,假装无色透明来成就的美国梦,梦碎时刻却又被特殊的种族身份开释。而太多人被时代洪流推着往前,为这个梦付出代价。最后的结局可谓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长达10个小时的全景记录,将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历史的进程,和辛普森个人的努力奋斗结合在一起,创造出这样一部事无巨细的杰作。建议配合"The Wire"(火线)同时服用,可获得大型更深刻的悲剧体验。
这部纪录片远比ACS那部剧更加扎实震撼,再次印证了戏剧化的张力永不及现实,真实是无法描绘的。此片把世纪庭审的聚光灯从法庭抽离举到了更高的位置,通过重现原始影像资料各方采访,照明了一个神话破灭背后的美国平权运动 司法制度漏洞 好莱坞传媒催化效应,如片尾评价道 这是一场美国式悲剧。
根本不顾实情,只是盲目地叫嚣"OJ didn't do it!"的那些黑人们,才是真正可笑的racist。
气到癫痫!!
需要给Ryan Murphy一点credit,剧编得还算还原。结果公布之后分析种族割裂那一段,放在今天看,已经渗入了各个层面。
FX的剧版可以当作是看这部的预习…帮熟悉一下剧情和人物什么的…至于这部纪录片 探讨的更多的在于一个社会的发展过程和历史的推演 太震撼了
Different times, same shit.
在影院一口气看完将近8小时很过瘾。前半段用大量篇幅叙述LA的警察暴力、肤色冲突是很有必要且值得的,OJ成长于这样的环境却与自己的族群完全割离,最终却是肤色差异在多年后的审判重新给了他自由,案件匪夷所思看起来完全没有法理,确实只有在美国才会发生,法律总是被人利用的
这绝对是一部不容易的纪录片。
非裔美国梦的破碎。之前对于辛普森杀妻案的了解只限于林达的书,此剧把辛普森的经历很好的梳理了一遍。前两集全是铺垫,告诉你此案为什么会成为世纪审判的缘由。一个没有为种族运动发过声的人最终成了种族运动的受益者……
以前看过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写辛普森案,这次是重新了解。除开影片本身的精彩外,剪辑得特别好,叙事节奏控制得精确到位、从容优雅。
Mark Furhman最后说的那段话让我想要哭。看完了。心情很沉重。
最让我唏嘘却是众矢之的Mark Fuhrman对着镜头说“for you, it's a documentary, for me,it's the end of my life...这部纪录片要是早出两个月,绝不会浪费时间看Ryan Murphy拍的犯罪故事版了
真相如此接近,就是无法抵达。人生如戏,百口莫辩。
比电影好看的一个直接原因大概是,从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到警察、律师、凶手、凶手子女都长得比演员还好看……
肤色成了主角,而真相却成了配角。
Chris Darden接这个案子的初衷肯定是:我可以忘记自己的肤色,族群,用我的专业性公平正义的做一个工作。完全是精英思维。可事实是,现在这个社会是舆论导向。愤怒,愚昧,民粹。每个人最后都会变成受害者。精英不受用,精英未必会像有些人一样,为了利益露出丑恶嘴脸,他们脆弱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