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小可
知乎上曾有个帖子问:身为一个穷人家美貌的女子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网友匿名回答的答案简直说尽了穷人家美貌女子所有的心酸。
无论她们是秦淮河畔的玉墨们,还是关中平原的田小娥们。这世间,美貌对于女人有的时候是命运慷慨的馈赠,有的时候却是坠入万丈深渊的原罪。
在某个盛夏之夜重温英国作家哈代的经典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无限感慨着一个女人的命运,一个美人的命运,一个不是贵族女儿的命运。
天真的花季少女,遭遇命运致命一击
都说,在错误的时间遇到错误的人是一场灾难,可你却无法及时修正和弥补。
如果不是出生在那个贫穷的家庭,如果不是作为家里的大女儿,如果不是父亲相信牧师那句醉酒没落贵族的戏言,相信苔丝可能不会感叹人生若只初相见了。
或许,她依然可以在那片绿意盎然的草坪上翩翩起舞,任五月节的白裙飘飘,任欢声笑语回荡在耳畔。
或许,她可以在第一次与安吉尔相遇时就遇到真爱,可以去憧憬着生活那些美好的模样。
可是,人生从来就没有如果,只有结果。
贫穷总是会扭曲着人的灵魂,释放出数不清的罪恶。倔强又敏感的她只能在家庭的压迫下去有钱的德伯家族亲戚家去工作来赚钱养家。
悲剧不知不觉地才刚刚开始着,而这个善良美丽的姑娘却浑然不知。
道貌岸然的堂哥埃里克偷偷觊觎着苔丝的美貌,利用千方百计去利诱她,最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施了暴行。
遇到命中真爱,却因信仰产生隔阂
天真的苔丝抱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了家里,却不曾被父母接受和理解,最后生下一个无辜的孩子,眼睁睁地看着他在疾病中夭折离世。
或许,她以为远走他乡就可以重新开始,可以看远离那个是非之所伤心故地。可是当再次与安吉尔的相遇时,仿佛开始有了重生的希望。
这个像天使一样降临在人间的男人,何尝不是暗含着原著作者的隐喻呢?单纯,善良,帅气,也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纯洁无暇的苔丝。
不得不承认,BBC新版本的小雀斑诠释得这个角色的确有一种难以描述的阴郁气质美感。可短暂的幸福和欢愉后,却如狂风骤雨般猝不及防。
真相终于在新婚之夜坦白,信仰却让彼此的真爱灰飞烟灭。
原本以为坦白可以换来对方的理解,坦白可以得到爱人应有的原谅,却在无形之中又一次将她推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经历坎坷曲折,最后悲剧收尾
安吉尔无法接受这样复杂经历的苔丝,他心中那个美好的她瞬间倒塌,于是只身一人远遁巴西去逃避,留下可怜的苔丝一人苦苦支撑和等待着。
如果她能够不那么自卑和倔强,或许在结婚周年纪念日的现场就会上前请求安吉尔父母的帮助;
如果她能够放下心中的罪恶感,去写信给安吉尔,或许还有一线挽回的希望。
可是,正是自己这样的性格使然,被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观束缚着,被周围的世俗嫌弃着,她不知道人生其实还有其他的路是可以选择的。
于是在最艰难的时刻,那个恶魔埃里克再次出现,彻底将苔丝行尸走肉般的生活打乱。为了家人的衣食无忧,万念俱灰的苔丝不得不接受了埃里克的条件。
当收到匿名信幡然醒悟的安吉尔再次去寻找苔丝时,他一定是深爱她的。可是她憎恶所有的原罪都是身边那个恶魔时,一切都来得太晚了。
最后,她毅然举起手里的餐刀,一把了结了恶魔的生命,也了结了悲剧荒唐的命运。苔丝平静地走向绞刑架,安吉尔满脸泪水痛苦不已。
全剧所有暗涌的矛盾在这里推向高峰,观众心中的悲伤也在此刻达到了极致。但苔丝终究是解脱了,纯洁的灵魂得到了久违的呐喊!
多年来,再次重温这样的经典时,心中依然交织着万千的情绪。仿佛看到了无数人性中的善与恶,更窥视到了一个美貌天真的女子最后的挣扎。
或许,美丽不是原罪,黑暗的人性才是那个始作俑者。无论这伤害是来自原生家庭的悲哀,还是整个社会世俗的偏见。
希望每一个女子都得到命运的善待,遇到合适的爱情,少一些试探和磨练,多一些真诚和善意。
唯愿世间从此再无苔丝。
作者:罗小可,一个嫁到台湾的庶人妈妈,写关于台湾的一切,执迷于欧美剧影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一口气看完四集《苔丝》,阅历尚浅,知识积累少,不能看全这本世界名著传达的价值,但也欣喜,有自己的共鸣与感想,还有一份真挚的喜欢,在此整理记录。
闭上眼睛,这样两个情节还依旧萦绕在我的脑海里,使我为之痛心不已。第一个情节是Tess被Alec在树林里夺取贞洁的部分,迷茫不清的雾气中,只有虚荣的丑陋的Alec占有了睡着的Tess。在Tess撕心裂肺的尖叫声中,痛苦被升华到了最高点。第二个情节是最后Tess被处以死刑,她留着眼泪回想着第一次与angel在草地上跳舞的情景,这世界上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年轻的生命就在白色旗帜升起的一瞬间戛然而止,此刻,压抑的情绪无处释放。
无疑,浪漫的爱情吸引我去看这部剧。牧场里的姑娘们都深爱着Angel,这个天使。他英俊年轻,绅士善良,在养牛农场里与大伙儿一起勤劳工作。
Tess何以动人?剧中有一段angel向父母倾诉对Tess的爱意并决定娶她为妻的情节,这里的告白我尤为喜欢。 “Fate or Providence or God if you wish has placed in my path a woman, a regular church-goer of simple faith and honest-hearted , receptive, intelligent, graceful, pure, virtuous as a Vestal. She is also, I might add, exceptionally beautiful....but she is a lady nevertheless, in feelings and in nature...True, she has no formal education, but she is an apt pupil, brim full of poetry, and actulised poetry. She lives what paper-poets only write. ”Tess是美丽的,她浑身带着诗意,没有传统的教育经历或者世俗的贵族小姐身份,但Tess却更值得被称作“lady”。她的聪慧,她的本性,她的感情,她浑身散发着诗意,她就是一首诗!Tess真是一个很美好的女孩子。我看到的Tess,还不仅仅如此。面对Alec殷勤的追求,Tess不为诱惑。细心的留意到有一集中Alec无奈的称Tess为“Miss independence”,说她是一个独立小姐,说的真的很到位。在穷困潦倒的情况下,Tess没有想过利用Alec的喜欢而就此依附这个有钱人。尽管这份独立的滋味苦不堪言。深夜茫茫,她用指甲混着烂泥巴在自己的脸上划出道道血痕。
Tess是一个悲剧的Tess。她不受世人的尊重,但是她尊重自己。首先一点,她尊重自己的爱情。对于angel,她爱的无悔,爱的真诚。知道自己有着不堪的过去,她也犹豫且畏惧与angel的结合,但是最终还是勇敢的对angel吐露爱意,成全彼此。即使一次次被告诫过去的污点不能再提也一再的陷入纠结恐惧,她还是选择与angel真诚相对,尽管这样的代价是angel的转身离去。在遇到angel以前,对于Alec始终坚守自己的原则,即使生活一次次以背叛与黑暗相欺。被Alec骗走后再见到angel,悲愤下杀死alec。她从未不尊重自己,不尊重自己的爱情。在自己被angel抛弃后,生命的信仰崩塌,她几乎万念俱灰,但也没有寻死觅活,只有再次背起生存沉重的行囊,Tess偶然遇到以为自己会就此幸福生活的好友,她没说抱怨,没说种种,一句“no pity”,不用可怜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也是种自尊。因为观念上的pure lady才是善才是美,不由分说的,Tess成为了令人鄙弃的存在,无处安身,臭名昭著,Tess与Alec的孩子得不到上帝的佑护,只能与十恶不赦的坏人埋葬在一起。
在上帝的宽恕声中Tess被处死。“our father who art in heaven, hallowed by thy name, the kingdom come, thy will be done, in earth as it is in heaven.give us this day,our daily bread and forgive us our trespasses,as we forgive them that trepass against us. lead us not into temptation but deliver us from evil.”愿上帝免我们的罪,如同我们宽免别人的罪。罪不在Tess,命运似乎对Tess从不公平。Tess死前请求angel娶自己的妹妹,我想这一部分是因为对妹妹的承诺帮助她脱离家庭困境。不仅如此,Tess一直在与命运抗争,可是也还是不能与angel厮守,这是悲剧的。如果生命可以延续,这样的悲剧不会在自己妹妹的身上发生,这是不是一种胜利?
BBC出品 质量有保障
男孩们啊、当你们懂得什么是爱如何去爱的时候、那个曾经被你们伤害过的姑娘已经不再是当初你们爱上的姑娘了、也许她还爱着你等着你、可是时间不会等待、命运也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
我已经尽力了,但是始终不喜欢Tess。她的悲剧大部分就是因为她自己、还有她爸妈很蠢。她最后要杀也不是杀Alec(整个片子里也就他还算个明白人),要杀也是杀她爸妈。还有最后杀了Alec之后问Angel是不是可以原谅她了…… Tess是个奇人,人生所有大抉择都选了最蠢的那个。牛!
她带着对他全部的爱,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终于逃脱了岁月给她全部的忧愁。也曾想起那初遇的初夏午后,她白衣起舞,他隔岸微笑,年轻的芳心大动,明媚了艳阳。如果那时候,我曾和你跳舞,我们就会永远永远地在一起了。
喜欢Alec多过Angle。至少他从未掩饰自己的欲望,他也从未放弃过对爱人的追求。
悲剧在于他爱的没你勇敢。
我就说这俊俏的Angel像谁呢,嘿,陈坤~
这故事真是个悲剧啊。为什么我觉得这亚雷没那么坏啊,而且真的好帅啊只是desire太强烈了,比直男癌安吉尔好多了。苔丝如此坚强美丽的姑娘让人心疼。
每次看《苔丝》都活活气到不行。所有人物都叫你爱不起来,也恨不下去。自始至终一个“坏蛋”也没有,总都是些有弱点、有苦衷、有光面、有暗面、矛盾又统一、蒙昧无明的“人”而已,而后是一波又一迭套进下行螺旋,惨到没有下限、没有止尽的“人祸”。苔丝恐怕是文学史上我最讨厌的女性角色之一。
最后Angel仍有一双手救赎他,Tess依旧一个人走。男人成不了天使,女人还在成为Tess."If we had danced that day, how happy we might have be. "雀斑ER好像托妞!抱她过河,与她共舞,Angel indeed.
演員長得很好,化妝也很棒,不像某些女演員不管演什麽角色都要貼上兩三層假睫毛。結尾的部分太潦草了。而Angel是不是太瘦弱了點?明顯是個不干農活的巴宝莉男模之流的。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ALEC也不错么?虽然很混蛋但这个男人身上也有优点啊好么。倒是ANGEL我基本就是爱不起来,这个爱膜胜过爱人的家伙。看完这片儿森森觉得,妞儿们一定不要跟现任提起自己的过去,这点上苔丝的娘是对的。一个男人就是看上去再好,也跟其他男人一样。不提过去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情节微慢啊微慢,女主所托非人啊,第三集的编剧明显偏向Alec让我觉得女主不嫁给他真是瞎了眼
If we had danced that day, how happy we might have be.
我爱你,坚贞不渝,甚至为了爱你把刀伸向了另一个人,只可惜,你爱我不如我爱你那样的勇敢,那样的坚定
他的爱,单纯而又单薄
因为爱而毁灭。我爱这里面深深浅浅又清新的绿,只是铺陈在这样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上,更加使人黯然。
嘿,他教Tess如何吹口哨,我竟也学会了
躲过了卷福躲过了抖森就是没躲过小雀斑。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高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其实不是的,悲惨的人生只是因为不够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