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看过电影《布鲁克林》以后才了解到这部电影是改编自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的同名畅销小说,将小说翻拍成电影早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但往往这样的电影更容易受到批评。“电影不及小说引人入胜”、“毁原著”等说辞就成为了对电影最直面的评价。原因就是有一部分看过小说的读者会挑剔电影剧本,不满足于电影的情节设定,甚至电影的选角与他们的想象有所差距都会成为批评的理由。
实际上小说与电影占据着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小说凭借文字的细腻和故事的完整,电影则依靠影像的生动和演绎的逼真;小说中的人物和情节一笔一划用文字描绘,电影就在此基础上填上色彩,化静为动;小说中的世界完全存在于想象中,而电影的世界则将原先的想象覆盖,延伸出全新的意象视觉和听觉,或写实或抽象,或遵循原著或改编颠覆。故而有越来越多原本只能存活于笔下的故事被赋予了新的定义和新的生命。小说与电影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两件事物,有人爱读小说,有人爱看电影,各有所爱罢了。但对于那些由小说改编的电影来说,以一个读过原著的观众视角,一个注重细节与整体的读者观感,还是会看到差别,还是会拿来比较,难以客观地只评价电影本身。
就我个人而言,我清楚地知晓文字的魅力有时候要大于银幕的真实呈现,忠实读者拥护原著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重要的是如何区别这两种形式给我们的不同感受。小说为你打造一个世界,电影便是让我们更接近这个世界的礼物。
(上述文字与《布鲁克林》无关,仅是个人对于原著小说及改编电影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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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爱尔兰恩尼斯科西小镇。之前对爱尔兰背景下印象最深刻的电影是《曾经》,浪漫的爱情故事,动人的音乐和令人心驰神往的阳光和美景。至今仍然是我心中的爱情电影首选。
近期值得关注的电影当中,还有一部奥斯卡提名的《卡罗尔》,它的时代背景也同样是在上世纪50年代。在这两部电影中都能看到那个时代女性的服装非常高雅这一特点,即便是并不华丽的脱俗装扮都处处展现出气质美,搭配着她们精致的短卷发,光在视觉上就是一种享受。巧的是《布鲁克林》中Eilis的角色原本是《卡罗尔》的女二号鲁妮·玛拉所演,但最终选择了西尔莎·罗南。
质朴的爱尔兰小镇姑娘Eilis只身一人前往纽约布鲁克林,在火车上遇到一位穿着打扮时髦靓丽的女人,即使她们有所不同,但这个同样是从其他地方去往美国的女人却让她倍感亲切。她为Eilis梳妆打扮,并教Eilis如何通过海关顺利入境。当Eilis推开纽约的大门,真正的难题才开始发生。
到了布鲁克林以后,Eilis在一家百货商店当售货员,同事试图与她聊天却被她的冷淡拒之门外,工作中她也无法热情地迎接顾客,不懂销售的技巧也不会假装热络地与客人聊天,佯装对她而言是一件尴尬的事情。她一个人吃饭,在面对餐厅服务员的搭话时也不知道如何回应。独自走在异国他乡的小镇姑娘形单影只,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这种无奈无比清晰的流露在Eilis的脸上。
Eilis的房东Kehoe夫人总在晚餐时与她的房客们聊天,她们口无遮拦,肆意谈笑,对别人的八卦津津乐道。Eilis则不,她只是安静地吃着盘中的食物,当问题指向她时她才淡淡地答复。Kehoe夫人说她懂事且仁慈,但这不是仁慈也不是矜持,是深知自己无法加入别人的话题才沉默。就像当我们感觉无法融入进他人的圈子里时,举步维艰,便只能默不作声。
初到陌生城市的不适应以及无法融入周围人群的孤独感透过镜头弥漫而来,是一种表达强烈的不属于。终于Eilis收到家中寄来的信,姐姐Rose亲切的话语仿佛就在耳边。她急切地拆信读信,走到哪里都要带着那封信,读它无数遍就像是在与姐姐对话。家信是独在异乡的她唯一的慰藉,委屈和隐忍都在阅读那些字迹的时候爆发,对家的想念都变成止不住的眼泪。
——“你会想家到痛不欲生,这无能为力,只有忍受,但你会坚持过去的,它不会击倒你。终有一天,太阳会露出光芒,你可能都不会立刻注意到,它就是这么转瞬即逝。然后你会开始想着过去跟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或事,一个只属于你的人,到时候你就会发现,你的生活,它就在这里。”
Eilis在舞会上遇见Tony,故事从他们对视的第一秒就已经开始。两人一见如故,不需要了解和考虑,当感觉到眼前这个人就是你要找的那一个时,你就牵起她的手,而她也没有躲闪和拒绝,这是一见钟情最好的诠释。当Eilis下班时看到Tony就在百货商店门口等她,两人相视一笑,类似于某种默契,这种感觉对Eilis来说就是一种归属感。两人在公车上的一段对话印象非常深刻,Tony问她愿不愿意去看场电影时,她的回答是:“我愿意看两场,如果第一次约会不顺利,我就给你第二次机会。”Eilis去Tony家中吃饭,这家人的欢乐和温馨让她在异国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其实Eilis和Tony的爱情故事很平凡,一切都是顺理成章按部就班地进行,没有太大的起落。唯一的插曲就是姐姐Rose突然在家中病死,她回到家乡的小镇上,在葬礼上见到昔日好友,相约出游时遇到了Jim。在Jim的不断邀约下,Eilis也渐渐对他产生好感,加上母亲的期望,让Eilis有过一时的迷茫和动摇。原先那个涉世未深的淳朴女孩突然间变得不诚实和不忠心,多少让人有些失望。但这样的变化才显得真实。从美国回到爱尔兰后,在她身上展现的这些让我们觉得陌生的模样其实就像家乡的小镇也令她感到陌生一样。虽然Eilis前后的转变有些突兀,太过戏剧化,但在电影有限的时间里,这种变化很难经得起深思熟虑的推敲。
Eilis执意回到布鲁克林,Tony正在那里翘首盼望着她回去,她意识到那个温柔的意大利男人才是她最终要去向的归宿。阳光照射在砖红色的墙面上,Eilis披一件绿色的开衫,花色长裙,站在光芒笼罩下,朝她走去的是只属于她的太阳。Tony所给予她的,就是阴天过后的晴朗,是避风港,也是孤独无助和悲伤时为她支起的力量。他们就像是站在大海两个对岸的人,一个来自爱尔兰,一个来自意大利,原本毫不相干,却不约而同地在布鲁克林的海面上搭起一座桥,阳光和煦,海水温暖,海面上金光闪闪。
除了电影中运用的暖色调创造出视觉上温暖的感官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导演约翰·克劳利对爱尔兰的呈现表现在绿色的商店外墙,Eilis的绿色外衣等,以此体现出爱尔兰人喜爱绿色这一特点,包括在Eilis身上也看到了爱尔兰人的质朴、内敛以及穿着得体等特点,透过这些细节将爱尔兰与美国的对比较为明显地展现在镜头里。
电影采用常规线性叙事手法,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势必有所限制,但和我同年出生的女主演罗南一人撑起了一部电影,剧情的起伏都从她的情绪变化中开展。此片不在于故事有多百转千回,实则是抛砖引玉,重心都放在罗南的细腻表达上。
故事流于平淡,情节设定简单,乍一看很像勾勒出一个框架,而内部结构空洞松散。虽然某些片段会让人觉得过于形式,但若是只看电影本身,那在叙事上其实还算流畅。在故事有所限制的情况下,不能否认的是像这样平凡的两个人和这段平常到在每个人身上都有可能发生的爱情还是让看多了爱情故事的我们感觉到这爱里面的温柔,并且它让人知道,无奈和孤单都只是暂时的,总会有个人为你照亮一个方向,告诉你,生活就在那里。男人认为女人只把他们当做通向更好生活的阶梯,但女人要的不过如此。
兴许是爱了《绯闻女孩》很多年的缘故,乍一看布鲁克林这个标题自然而然地以为片中与之相对的,说的应该是来自布鲁克林和曼哈顿之间相爱相杀的故事。再加上豆瓣剧情简介语焉不详,一早燃起的“GG”八卦之魂在愣是在本片浓郁的爱尔兰之风里被撞击得支离破碎。
故乡是一杯浓茶,轻咂一口,浓香溢齿,却苦涩盈腮。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恰好幸运地出生在实现自己人生理想之所在地,也由此方才会生出古今中外那么多“淘金梦”以及当今的说法——“国家梦”。
尖酸刻薄、势利粗蛮的老板娘凯莉是故乡的某种邻里街坊的缩影。他们年事已高到恰好可以倚老卖老,或已不再需要那追寻未知远方的梦想。他们谙熟本地人情,亦认为自己理所当然是对本地人情风俗最有发言权的人。他们说,呵,你也要去远方?你可怜的姐姐要负担起养家的责任啦,还有你那可怜的妈妈……这个国家追逐“美国梦”的人越来越多,被“丢下”的总是母亲……言之在理,却听来心酸。幸好还有亲人,有为了支持我们去远方打拼从不计较自己将要付出多少努力的家人:
姐姐说,在故乡我可以为你买一辈子的衣服,我愿意这样做的。但是在故乡我却买不起一个你想要的未来,这是我送你离开的原因。
当故乡成为不了支撑一个年轻人自我的支点,那么它就会变成你追寻远方的起点,变成临别时,姐姐满面热泪不断挥舞的双手;变成母亲不愿加剧精神负担的提前转身。
故乡是一把沉重的心锁,它牢牢锁住了每一颗游子的拳拳之心。
不管我身在何处,无论深处顺境或逆境,但我知道我的不快乐关乎于你。因为我是个后知后觉的反射弧奇长之人,曾经的我一度以为“乡愁”与我无关。我只知道在远方求学的时候时常念着旧时同窗的好。终于不用被各种限制在外就餐之后竟奇怪地发现再美味的异乡珍馐也不及家里的普通菜肴……我也记得母亲来看我临走时,自己不知为什么借口要开课了提前离席的仓促。害怕告别,所以不想告别。影片里看到这些细腻刻画,唤醒许多旧时回忆。这一次读懂了女主的淡蓝色眼睛里的忧郁,也读懂了过去和曾经的自己。
故乡是一盏明灯,它照亮我们勇敢前行的路。
影片中有很多动人的声音,如提琴和钢琴协奏的纯音乐主题背景;如特殊又可爱的爱尔兰口音;亦如时常贯穿影片情节的来自故乡的姐姐满是关怀和思念的温暖书信……但全片最令人动容的声音当属一段来自老者的爱尔兰式动人独唱。身在他乡偶遇乡亲的喜悦,未曾离乡的人不会明白。看似服务老者的圣诞善行,对于女主来说又何尝不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呢。我们一如曾经的他们,因为这座城市需要,所以我们留在这里。也许这一留就是一辈子,架桥修路……尽自己能及的贡献。女主问“他们为什么没有回爱尔兰?”要回去吗?回得去么?没有人能给出明确的答案。而走好当下的路是来自故乡的希冀和源动力。于是她认真工作,认真学习,有了目标,获得尊重。
其实很久以后的我才明白,身在他乡初时最缺乏的那份安全感,或许并不纯粹来源于缺乏认同,而是归属感。当我们足够努力到获取异乡认可的那一天,就是我们成功融入的那一天。
故乡,或许小到只是一枚烙印,但它深深地刻进我们的骨骼和灵魂。
浅薄之人以你的故乡来定义你,而睿智之人以你定义你的故乡。这是我在离乡多年来关乎世情的一点小小感慨。影片里那个知事尚浅的意大利小男孩肆无忌惮的“叫嚣着”我不喜欢爱尔兰人我们全家都不喜欢爱尔兰人。童言无忌。此时的女主角已不再是初时那个略带羞怯和土气的爱尔兰小女孩了,她已经融入了新的生活,她已经有了人生的方向而且稳步前行。她自信宽容地积极生活博得了本地人的青睐。而这一切,善良、聪颖、良好的家教修养正源于故乡的烙印——家庭的一脉传承。理所当然地,她也征服了热情可爱的意大利小伙儿和他本不喜欢爱尔兰人的家庭,收获了爱情。
我也时常想,如果我终究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我知道那与我的故乡有脱不开的渊源。不管我在哪里收获喜悦,我知道给我深切影响的故乡无可替代。
故乡,终究会大到成为你绕不过去的一项重大抉择。
身在他乡,最欣喜是获得家中讯息闻得家中一切安好;最不能承受,亦是来自故乡的噩耗。不知道有多少人经历过这样的生离死别。以为已经融入他乡,貌似离故乡渐行渐远之时,才发现一转身,家就在你眼前。
女主回爱尔兰的这一段从爱情角度看(篇幅还不小)确有三心二意之嫌。但从故乡他乡的矛盾角度看无论是上世纪50年代还是今日,一直重复发生。当曾经不起眼的平凡小女孩儿在他乡找到自我,华丽转身之后,这个来自布鲁克林的小天鹅的光辉于故乡人看来也丝毫不亚于曼哈顿的名流千金。曾经不敢奢望的酒馆继承人来了,不仅多金且英俊迷人。这看起来很现实,但更现实的是,母亲需要她,家需要她,故乡需要她留下来。
“田园将芜胡不归?”抑或是“少小离家老大回”,短不过七字诗句,却绵亘于一生的亲情。同为女儿,永远难以忘记和释怀的是女主母亲那一句“你走吧,你走之后,我的身边再无人了”我不知道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该如何抉择,这是一个残酷的论题。
女主再次离开时,她可以以义正言辞的态度这样与凯莉女士对峙了“我竟忘了这小镇原来的模样”独在异乡为异客,但当我们改变了自己回到故乡,谁又能确定身为何处之客呢。醉里既知身是客,直把他乡作故乡,这会是一种选择。
P.S.独挑大梁的女主小姑娘年纪很轻,表现很不错,胖胖的,很贴合爱尔兰小姑娘的形象。她给我的感觉让我想到金铭,都是很有灵气气质又让人舒服的女孩儿。
电影《布鲁克林》中有如下几条主要故事线:爱尔兰裔移民在纽约的生活,乡愁与新生活的冲突,爱情。不得不说因为结尾十分钟的剪辑给人仓促结束的感觉,后面两条线表现得虎头蛇尾的,但是这依然是我今年看到的最好看的电影。
考究的服装、音乐、道具
故事时间设定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战后初期。电影中从来没有提到现在是哪一年,可是从爱尔兰商店紧俏的物资供应,舞会音乐和爵士配乐,女士的针织衫过膝裙,加之频频抢镜的尖头内衣,都可以推断出来。
电影原声可以在这里听到
战时的服装过于实用和单调,而战后时尚风卷来,玛丽莲梦露式的性感成为时尚,因而这种凸显女性魅力的尖头胸衣很受时髦女郎青睐。战后流行丰腴身材,我们的西尔莎妹妹在现代眼光中的丰壮身材在当时是很好的。
关于有些个让我看了忍俊不禁的道具比如这个上下班打卡器。具体操作办法是上下班各在机器里打一个孔,影片的下一个画面就是插满了考勤卡的墙壁。(其实这个机器现代依旧有,我在日本打工时也用过类似的打卡器。)
比如这种铜管系统,电影里是收银系统。“现金和购物清单被放在一个铁质容器里,通过店里的管道系统被送到出纳室,在那里清单会被敲上“已支付”的印章,放在容器内,和应找的零钱一起送回来。”另外也会应用在图书馆之类的地方。
关于爱尔兰移民的血泪史
与我们今天这个宽容并包的时代不同,如今提到爱尔兰,大家可能想到宁静的童话小镇和性感的爱尔兰口音,可是一百年前,爱尔兰给世界(其实也就是西方世界)的印象都是负面的,爱尔兰人酗酒(这个问题当今依旧在)、缺乏教养。
上世纪初在西方世界存在这样一个鄙视链,白人最优,拉丁人斯拉夫人次之,而爱人兰人的地位甚至比不上黑人。
(需要纠正亚洲人的一个广泛性错误观点:欧洲人≠白人)
上世纪初,在美国东海岸,为了争夺地盘与财富,也为了保护自己的族群利益,长期以来白人势力范围、意大利黑帮势力范围、爱尔兰裔黑帮势力范围、黑人势力范围都是剑拔弩张的。关于这些内容有一部非常优秀的影视作品《大西洋帝国》,把虚构的情节与各种20年代的真实风云人物都混在了一起非常好看。
到了我们这部《布鲁克林》的时代,在布鲁克林,爱尔兰裔聚居区已经差不多稳定了一个世纪,大家互相帮助,虽然大部分都在做一些社会下层工作,但是一切都充满希望。与其他种群的冲突依旧在,但是经过二战洗礼已经没有一战之前尖锐。电影里意大利家庭的人精小屁孩说他讨厌爱尔兰人,被爸爸拎着耳朵出去修理了一番。
每年仍然有大批新爱尔兰移民带着对新生活的憧憬源源不断到达美国东海岸。借影片中人物之口,”甚至不知道爱尔兰那里还有没有人了“。
剪不断的乡愁与新世界的冲击加上突如其来的爱情
走到全新的大世界里,学习一切新知识,有时倍感孤独,这种故事情节放之四海皆准,无论是上世纪进入美国大熔炉的欧洲年轻人,还是现在的北漂上漂。
意大利小伙子对这姑娘一见钟情。爱情是战胜乡愁的法宝。爱丽丝因为姐姐过世要回家乡一趟,小伙子不放心地请求她与自己闪婚。闪婚可以是很浪漫的,但是如果是作为离别期间的羁绊与保证,而且又是隐婚,效果堪忧。
姑娘回到爱尔兰小镇,作为见过大世面的又拿了美国会计证书的时髦优秀女郎,颇有衣锦还乡之意,于是如鱼得水,拿到了好工作,送上门来金龟婿。
离开是因为这里没有闪耀的未来,而回来后这里一切都似乎更美好。那个温柔体贴、英俊爽朗的意大利小伙子就好像在异国他乡的浪漫邂逅,在家乡她不需要他。
其实一见钟情是最原始的冲动,无关任何财富、地位。
姑娘的脑子还是很好的,她也思考为什么吉姆当初没有看上自己,而现在所有人都在恭维自己呢?商店的恶毒老板娘的揭底成了让她看清事实的转折点,她放弃了故乡带来的种种旧的羁绊与诱惑,回归新生活去了。我们都一样,倾向于在不知不觉中把故乡美化,把真实生活中曾经有的流言蜚语与丑陋慢慢淡忘。
再登上远去的轮船的爱丽丝与第一次出海的那个爱丽丝是不同的。
第二次坚定而成熟,她身后的迷茫的姑娘就像一年前的她。
故事的叙述在这里跳跃过快。可是仔细看看影片结束的旁白,你就明白全片的宗旨在于,有一天,你会好好地接受一个与自己的过往无关,然而却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一个人,开始好好的新生活。
就像影片最后几句话说的这样:
公众号:穆尔登格
当你再次回到那个你曾经厌恶的闭塞的小镇,你接替了姐姐体面的工作,遇到了一个体面的追求者,小镇上所有人看你的眼光都不一样了,你不可避免地有了一种幻觉——我可以在这儿拥有和布鲁克林一样有希望的生活,甚至是更好的生活。直到和那个刻薄的杂货店老太婆相遇,她三言两语就击碎你的幻想,原来这个小镇没有变,它的美好和丑恶都没有变,变的是你自己。你不一样了,你已经逃出来了,所以无法再回去了。请感谢那个恶毒的老太婆,是她拯救了你的人生。
人生从来都不是轻而易举,选择什么就会失去什么。但时间是公平的,你把时间花在哪儿,哪里就开出花来。
布鲁克林是一部很容易引起共鸣的片子,原因不外乎现在背井离乡求学、工作、安家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也有许多年轻人,在机场和一起生活多年的爸妈挥挥手,就到了离家万里的陌生国度。
我是这其中之一。
女主刚来纽约的时候,船上的红衣女子告诉她,一开始,你会觉得家信的间隔会很久很久,到后来你就不再这么觉得了。感谢科技进步,现在有了微信等一系列高科技工具,让我和家人朋友的联系可以高速便捷,但是那种孤独感,我相信一点也没有改变。刚开始,每一个独处的瞬间都需要自己消化,即使我一直笃定自己是个独立的人,然而现在翻到刚来美国时写的东西,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在叫喊着:抵住孤独!需要依靠呐喊和自我提醒来扛过去的时光,怎么可能不是孤独的?
刚开始工作的女主在工作上不尽如人意,我相信那时纽约的冬天再冷,也比不过孤独的寒冷。收到第一封家信的时候,她哭了,我也有点想哭。对于那时的她,一封家信,就好比刺骨般冰冷的大海里唯一的救生艇,黑暗里的火光,就好像某天在某地突然闻到了妈妈身上熟悉的香味。等你回过神来,什么也没有改变,陌生还是陌生,一切都是未知,在兴奋之后,对熟悉生活的思念,会突然将你吞噬。
又看到女主在夜校上课的认真努力,还是能看到自己。深觉赴美学习的机会来之不易,反复告诫自己不可虚度时光,尝试不同类型的课程,接触新的东西,生怕自己太过清闲辜负了好时光。就连周末的时刻也要努力填满,在家多呆半天都觉得是浪费时间。
影片末尾,女主面临是留在家乡还是重返纽约的抉择时,我在心里反复提醒她(也是操碎了心)现在在家乡的一切,全部都要感谢你在美国的经历。如果没有这段经历,即使时间倒流,这一切也不会发生。就像原来看帖子,谈到留学带来的改变,有一句话记得特别清楚,就是无论留学给你带来什么,你都永远回不去了。
没错,没有如果。不仅仅是留学,所有的经历都不会再让你回到从前。也正是所有的经历塑造了现在的你。无论如何,不要忘记自己为什么要离开。
女主很幸运,遇到了彼此喜欢的人。然后不可免俗地,我也想起了一个人。很遗憾,我们没有在一起,我也很开心现在想起你的频率不像一开始那么频繁了,这样就可以不用麻烦朋友,节省眼泪和伤心但是我还是要感谢你,我想我当初那么喜欢你的原因之一,就是你点亮了我最孤独的时刻,因为你,所有孤独难捱的时光都变得可爱起来。也因为你,我平凡无奇的生活里,多了很多快乐。
希望所有为梦想努力的人都幸福,他们也值得这份幸福。
罗南长大了演技仍旧令人惊叹,可以说是她构起整部电影。导演也和观众一样爱她浅蓝色的眼睛,在特意拉长的特写凝视下,真的会被情绪带走。虽然从头至尾都谈不上有很大波折,结局也预料得到,但这个漂泊异国的女孩,她忐忑、不安、犹豫,想找个依靠,却放不下家乡,多细腻动人的一个故事
演出了故事的壳子,没拍出托宾的氛围内核。女主的表演很具真实感,效果却并不隽永。毕竟对太多同样只身去国背井离乡的中国人而言,爱尔兰人的同乡网还是太幸福了。中国人的挣扎要更底层更艰辛得多。
无趣。各方面都平平,一点新东西也没有。罗南演技OK,但不戳人心口,跟奥奖影后级还差着些“非她莫属”之感。【看了<房间>里布丽.拉尔森的表演,可以肯定罗南要去奥斯卡上打酱油了
【B】“I'd forgotten what this town is like”是中心台词,即使再思乡,见识过大都市的繁华便再也无法回归那个落后乡镇,Eilis最后对母亲的告白,其实很虚伪。可惜除了女主外一切都构筑的太平面,小镇与曼哈顿的落差就靠一个三八来体现,难怪热评第一条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了。
整整两代中国的年轻人,都缺乏这样一部电影,去讲述他们那些无处安放的青春。
人在故乡为异客。
“我已经忘了这个小镇原来是什么样子了” 当你开始挂念一个地方的时候,你已经属于那里。情感充沛的一部电影,女主在电影里外都成熟了好多,结尾收的简单了些,总觉得故事不该就此打住,意犹未尽……喜欢台湾译名《爱在他乡》。“我想现在就说再见,只说一次。”
走,不要回头。
前半段布鲁克林那里真的很好很好,简直要成为年度最爱了,可惜后半段一泻千里·······
四星半。简直就是美国的移民广告:异国的思乡之情无论多强都会被你所谓故乡残酷的现实而击碎,所以你要是跑路到了美利坚就千万憋回去啦。西尔莎·罗南再次展现出了超越同辈人的成熟演技,摄影、服装、布景的年代感营造的非常成功
反超Carol成为我心中的颁奖季第一。Brooklyn提醒了我当初如何爱上电影。不是传统结构又怎样。强行抄今天guest speaker的一句话:如果能把一个人物写到这么饱满,至少可以保证在这座城里有一席之地。
电影明显被分割成了两段,前段的乡愁描写的不错,若全片是在布鲁克林的遭遇会好很多。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打拼,可惜剧本没延续这个元素的深入分析,转而扩充内容,着重谈恋爱什么的。是部让演员有发挥的电影,罗南也确实表现不错,但这电影没啥其他更多的优点。
好奇如果没有那位刻薄大妈中途跳出来揭底这姑娘会怎么抉择。
故事简单,却让人洞见世界的状态——没有恒久的乡愁,只有身份的转化。多数涉及发源地概念的作品都工于讲述迷失,托宾却指出了状态的暂时性,哪怕是人类这样善于抛下情感锚链的生物,也画不出可以永远联系过去和未来的航线,迁移便意味着选择和失去,这才是大部分都市异乡人的平淡史诗。
虐死出国单身狗ToT
说白了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你一个人跑到异国留学,没房没车没朋友,半夜看着家人的留言自己一个人哭。而忽然放假回家,家里有朋友有工作还有个小开追你,然而你虽然动心了但是毅然决然地又离开了家,内心呐喊着,我男神还在贵国我得回去【。
那是后来我逃出的地方,也是我现在眼泪归去的方向。——罗大佑《家》
我觉得这故事很动人而且对爱情的刻画细腻又温馨。Tony是大洋彼岸不确定的美好,Jim是家乡平淡的温存。Eilis的挣扎,她对大城市的向往和对故乡的留恋应该是每一个背井离乡漂泊在外的人都能够感同身受的。网络语言的流行也挺可怕的,”绿茶婊“现在已经是键盘侠们脱口而出的词了啊。
跟Room观感一样,喜欢之处和遗憾之处都很明显,也同样都是表演抢眼,艾莫里·科恩很有魅力。女主最后怎么选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最后的决定无关男人无关其它外界因素。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这才是重点。
关于爱情和乡愁的电影,美得就像打了一层柔光。两男一女三位主角都选得很好,女主演活了女性漂泊异乡的每个瞬间。今年看过那么多渣男电影后遇到两个如此优秀的男主,我都替剩下一个感到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