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传记式的电影?
其实想给三分的,但是抖森是男神,所以给了四星
远离酒精,有了事业就不能兼顾爱情
在还没有成名的时候
男主和妻子还是有爱情的
但是酒精和男主的滥情
让妻子离他远去
即使给了他第二次机会,男主还是没有珍惜
和他的职业有关吧,能创作的人总是需要感情的灵感?
每次看抖森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总会想到他和霉霉的那段恋情,因为能在他身上看到霉霉表演的痕迹....
Sing in his way, Die in his way.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Hank Williams,汉克·威廉姆斯,戴帽子超级帅的一位巨星歌手,他的自传电影却与音乐无关,是个婚姻故事。
电影一共讲了四段婚姻故事。
第一段:再糟糕的婚姻也能生出一个天才。
汉克的母亲说,我也知不道怎么就生了你?你这个天才。
一个抽烟酗酒熬夜赶场,仅凭嗓音隔着收音机就能拆散别人家庭的天才。
第二段:越功利的婚姻越能功成名就、名利双收。
汉克的妻子是为了自己的歌手梦想才接近汉克,嫁给汉克的。
10天前她刚刚为了这个歌手梦想,离了婚。
然后在凌晨的雨声陪伴下,没有伴娘,没有婚纱,没有婚礼,没有亲朋,没有蛋糕,匆匆在誓言下成为合法的威廉姆斯夫人。
只为了在这天的晚上,能登上酒吧的舞台,能在汉克身边,歌唱。
她是那道光,照亮了汉克的星光大道。
没有她野心勃勃的梦想,汉克早就醉死在乡间的小路上。
第三段:用虚荣心补偿不了爱心。
婚姻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一种独一无二的温暖。
平常的时候,暖身、暖胃。
关键的时刻,暖心。
最伤心的婚姻,解体于深爱。
再深的爱也能崩溃于某个瞬间,
你需要她把手放在你的额头,而她却举起了酒杯。
你需要他对朋友微笑,而他却骂了你的娘。
第四段:谁说渣男不能嫁?
没错她确实嫁了个渣男,
但那个渣男是个天才。
所以她天使般的面孔成为一部天才自传电影的选角标准。
So,
婚姻是盲盒,打开才有奇迹。
娶到现在的她是你最大的运气。
备注:
1.电影:《我看到了光》 I Saw the Light (2015)
2.歌手:Hank Williams -汉克·威廉姆斯
//music.163.com/#/artist?id=34534
这几天不管是在干些什么,工作还是学习,脑袋里都自带背景音乐。从move it on over到lovesick blues,重复最多的还是I Saw the Light。
我是因为Tom才知道的这部电影,也才知道的Hank Williams。这位伟大但早夭的乡村传奇,影响了之后的无数音乐人,像Bob Dylan,猫王,还有Beatles。
作为一部传记片,不免有些枯燥无趣。看首映时,坐在旁边的友人打着哈欠计算着他什么时候该死。可对我来说,这部电影已经远远超出了本以为连半个钟都坚持不了的我对它的预期。正因如此,我才给出了难得的五颗星(当然其中至少三颗半星是给Tom的)。虽然许多梗老套陈旧,有些故意要卖弄南部幽默,但是Tom几乎靠着一己之力完成了整部片最美好的地方。
片头,在I Saw the Light这几个字刚打出来以后的第一个镜头,就是Tom带着他那顶标志性的牛仔帽斜坐在一个高脚凳上。一条腿弯曲地搭着另一条腿撑在地上,抱着一把吉他,头稍稍侧着低下。一道光打在他完美的侧脸上,仿佛全身都在散发着神圣的光。这一幕虽然被外媒评价为”不妥且俗“(就像小学生写作文,如果题目是美好的一天那第一句话就是“我的一天真美好啊”一样不妥),我却觉得这段开头真的太美。
Tom为了这部片子非常努力,作为一位英国绅士来说,他把南部口音模仿到了极致,听起来毫不吃力,就连他所唱的每一首歌里的每一个字,都少有破绽。就音乐性来讲,虽然当然不如Hank Williams本人,但是他的唱腔带着自己独有的韵味和节奏,非常特别,却又令人惊喜的相似。(现在网上可以找到一小段他演唱Move it on over的clip
//www.youtube.com/watch?v=Q_zfXq1us1I,可以试听看看)
电影里有几个很有趣的片段。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在party时跑去玩车库的电子升降门。一按钮门就升起来了,一按钮门又下去了。Tom在门外诶嘿嘿嘿的笑着,像个找到新鲜玩具的幼童(抖三岁么么哒)。另一个情节是Tom的经纪人带他去找一个类似演出的承包商之类的角色。商人一定要他摘掉帽子(为了看清他美丽的脸),Tom死活不摘,商人没办法了,问他,“You do have hair, right?" 当时身边的妹子们都快笑出声音来了可能都在心里呐喊不要嘲笑我老公的发际线吧……
当然除了表扬my森的美貌努力与演技,红女巫Elizabeth Olsen在本片中的表现也是中规中矩。她扮演的Audrey Sheppard,作为Hank Williams的第一任妻子,非常美丽强势且有自己的想法,基本上承担了Hank经纪人的角色帮他处理一应事务。但是,我实在是太爱作为Scarlet Witch的她,听着她操着熟练的南部口音唱歌演戏实在是有点出戏。
以前知道Tom是学霸还会跳舞,并没想到歌喉也能如此动人。他抱着宝宝小心翼翼唱着自己写的歌的样子,苏到极致。整部片里,即使他一直穿着老头衫,宽松的白背心和西裤,迷人的眼睛也经常被帽檐的阴影挡住,即便在演到最后因酗酒和滥用药物已经瘦到极其单薄的程度时,他仍然全身散发着光芒。
电影结束后,我和朋友兴奋到了极点,整晚都在讨论他美好的容颜和难以忘记的曲调。即便在之后几天去看High-rise的时候,嘴里也都哼着I saw the light, I saw the light.
我们相信,那天,我们看见了光。
High-rise影评请点
//movie.douban.com/review/7600524/首先,电影里的奥妹和抖森演技好棒,就是因为很棒所以才一直沉浸在他们俩的爱情故事里。这部电影里面删减了一些,加上所以剧情本身有点跳跃,所以好多次都看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中间有一下,奥妹躺在医院,应该是为汉克打胎了?不管怎么样,他俩的爱情还真是让人遗憾。两个人一开始都是很相爱的,但两个人都很骄傲,总想把对方压倒。汉克爱着奥黛丽,无可置疑,但汉克爱酗酒,巡演的时候是不是还经常有外遇?(在一次吵架过程中,奥黛丽质疑他总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睡。)但汉克也反驳说,我这么努力工作,挣得一切,不都是你一直想要的吗?后来,两人人离婚了。离婚了还不忘展开骂战。后来的后来,汉克又遇到了心动的女生,比莉。但明显他还是忘不掉奥黛丽,他还爱着奥黛丽。相爱又不能在一起的人才是内心最孤独的吧。
说实话,人物传记是我最讨厌看的题材。不评价剧情,音乐和演技部分真的很棒。抖森和奥妹的角色在第一次离婚和好时,这俩人在房子前飙演技简直了。如果剧本都是抖森自己挑的话,他还真是很爱这种有着细腻的情感表达而且对感情非常敏感的人物,而且他能演绎出来。大屏幕上看抖森真是每个毛孔都是可以苏的
我爱抖森 鬼知道why don't you love me我循环了多少天 抖森的英音模仿美国乡村音乐的腔调真的太——好听了!!!!至少我觉得和汉克的原版没有太大差别。剧情相对弱了一些 可是一个抖森就能让我打满分了😭
选角赞,人赞歌赞~
在演员演技还不错的情况下导演也可以把片子拍的这么莫名其妙毫无逻辑我觉得必须要给导演鼓鼓掌了。
这片要是没有抖森就只值一星。。。
没有逻辑,没有人物关系,没有人物。有个抖森,却还跟霉霉搞在了一起
太太太冗长了,故事太过平铺直叙,没有重点。抖森的美国南部口音学得不错,歌也唱得挺好听。
苏得能让人原地爆炸的长腿抖森,就算歌唱得再好,南方口音模仿得再像,也无法拯救这个平庸又无聊的传记片。整个片子都让人注意力分散昏昏欲睡。故事结构松散,特别是作为人物传记片连个像样的能够突显主角性格的高潮片段也没有,全是流水账。失望。
细腻悲伤的婚姻生活既成事实
@Qatar Airways 纯为看抖森听抖森(花痴脸.jpg
挺好的一个传记被导演把剧情和情感剪得稀碎! 抖森真的演得好 动人 每次被抖森带得刚一完全投入 刚开始动感情 剧情就断了 太片段化了 感谢抖森在这些细小的片段里仍然传达出来了hank的状态 还是敬佩和喜欢上了这位歌手
这口音也是难为抖森了
华金·菲尼克斯演的《与歌同行》我都不怎么喜欢,更何况这部与它同类型题材,而且还拍得如此平庸的电影。原声很好听就是了。
本以为抖森不适合演他的呀,没想到完美合体,就像这些歌真的是从他嘴巴里唱出来的,很有神。。其实音乐传记没法拍出新意,看完再细听他的歌词发现Hank人品确实很让人无语,任性自我还一副你怎么不像原来爱我了的无辜。。
那是一道光如此美妙!
最好的形容词是流水账,不怎么好看的那种。抖森这电影接得,只能说吃力不讨好,实在是剧情完全抓不住注意力。歌非常多,看电影不如听原声。
规规矩矩的传记片,却让抖森在男神的路上更近了一步。编年体的讲述风格难免让人物有些流于表面,但传奇歌手的潇洒不羁,风流沉浮都被Tom演绎的有模有样,更别说Tom亲自唱歌。试问当第一个镜头里慵懒的灯光洒在Tom身上,那悠扬的乡村音乐响起时,谁不会融化呢?
拍了这片 我抖竟然没有跟奥姐在一起而是跟了霉霉 这……
一向对人物传记片提不起兴趣,片子还走流水账型的叙事,而且人物也没有多少性格亮点让人印象深刻,无非就是徘徊犹豫在女人之间,叛逆玩脱,结尾的猝死处理还那么突然又生硬,两个多小时的琐碎其实可以去掉30分钟的冗长对白,就足够精简且精准的还原这个人物了,抖森的表现也没有那么突出,原声音乐不错
原谅我看了他将近十部作品都没遇到一个喜欢的角色也没能参悟到演技和魅力值都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