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夏天,伦敦的温布利大球场,汇聚了超过7万名热切的观众,但平日里的足球圣地此刻属于摇滚乐。
U2、皇后乐队、鲍勃·迪伦、保罗·麦卡特尼、麦当娜、齐柏林飞艇......
人群欢唱高呼的热浪从白天开始,到夜间结束,超过100个摇滚明星、乐队不间断地登台演出。
演出通过全球通信卫星网络向140多个国家播出实况,共吸引了近15亿的电视观众。
而在这场为非洲饥荒筹集资金的义演Live Aid上,皇后乐队用20分钟的表演生生夺去了所有人的光彩,将自己送上了“摇滚之神”的地位。
你可以不喜欢这部传记片[波西米亚狂想曲],但绝不会不喜欢电影里最后这20分钟近乎完美的复刻演出时间。
弗雷迪·默丘里,那个留着小胡子的男人,穿着白背心,用一曲曲经典《Bohemian Rhapsody》、《We Are The Champions》、《We Will Rock You》带领着皇后被载入史册。
就像他所说的,“我们要歌唱震动天空”,他做到了,留下了那么多传奇故事。
Freddie Mercury,Mercury是水星的名字,也是古罗马神话中神的使者的名字,那是个自由飞翔在神山和人间,传递着众神信息的使者。
成名之际,他把自己的姓氏改成了Mercury,弗雷迪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自己将会成为什么。
他出生在东非的英属地,身上有着正统的波斯血统,在印度上小学、中学,7岁开始学钢琴,12岁就组建了自己的第一支校园乐队。
17岁时,他随家人搬到了伦敦,在艺术学院学习艺术设计,后来皇后的logo也是他自己设计的。
那之后,他又辗转浪迹在不同的小乐队间,加入过利物浦的Ibex、和Sour Milk Sea,也和女友玛丽一起卖过二手衣服、在机场打过工。
当时的朋友回忆起那时的他时常说“他是一个有些安静害羞、但对音乐又有着强烈兴趣的年轻人”。
直到遇到皇后,那时候,皇后还叫做“Smile”,吉他手布赖恩·梅是物理学硕士、鼓手罗杰·泰勒学牙科专业,而高学历的两人却一心放在捣鼓搞乐队上。
最开始Smile是有主唱的,弗雷迪只是到处追随Smile的一个小粉丝而已,契机是原主唱的离队。
弗雷迪自告奋勇加入了Smile,在他的坚持下,乐队名字也终于定下了Queen。
一个流传甚广的轶事是说,弗雷迪曾经对很多熟人都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是有一天要成为流行巨星(pop star)的人”。
但那时也没人在意,大家只是笑笑,附和道“你会的,你会的”。
后来有一天,有人看到他在桌前用双手遮着脸,一脸闷闷的样子,人家问他怎么了,他却突然站起来大声说道:
我可能成不了流行巨星了,我将成为一个传奇!
在他的规划里,皇后的成名有一个“十年计划”,不过,也用不了十年,在第二张专辑《Queen II》发布后,他们就已经开始走红了。
三专中的单曲《Killer Queen》一举拿到了英国单曲榜的亚军,他们很快开始踏上了去往美国、日本巡演的道路。
之后,1975年的神专《A Night at the Opera》彻底奠定了他们摇滚巨星的地位,其中的一首《Bohemian Rhapsody》融合了歌剧、硬摇滚、民谣和金属,长达6分钟的时间里既有古典元素,又有磅礴的吉他独奏,还有华丽的曲调和癫狂的热情和诗意。
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片名即取自这首歌名字,电影里也描写到了关于这首歌发行前乐队和公司产生的巨大分歧和风波。
最终,听众对乐队的坚持给予了盛大回报,《Bohemian Rhapsody》在英国单曲排行榜冠军位置上停留了9个星期,打破了最长时间记录。
还有什么能阻挡他们呢?《We Are The Champions》、《We Will Rock You》等等代表作频出,这是属于皇后的时代。
1981年,皇后的代表作精选集《Greatest Hits》发行,它至今仍是英国销量最高的专辑。
而在这张精选集的17首热单中,其中有10首都出自弗雷迪之手,他的创作可以自由融合各类音乐风格,金属、迷幻、福音、古典、前卫摇滚,在他手里和嗓音里都可以被演绎到绚烂极致。
也难怪人们提起皇后,常常称它是各类融合的完美综艺大厅。
除了音乐风格,皇后另一个为人称道的便是他们华丽的舞台表演风格。
即使你只看过这部[波西米亚狂想曲],也很容易从中窥见弗雷迪那一呼百应的舞台感染力和非凡的舞台艺术。
他的现场风格高度戏剧化,喜欢在舞台上和观众互动,带领他们合唱,让观众参与其中。
这也是85年Live Aid上皇后的20分钟表演能长久占据着摇滚乐史最伟大现场的原因之一:
他带动了7万多观众一起拍手、摇摆、合唱和狂欢。
有人甚至评论他是“以酒神戴奥尼索斯式的表现证明最接近神的人”,而乐队吉他手布赖恩·梅直接说他“能让体育场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人感到和他联系在一起”。
舞台上,他时常会手拿一杆话筒,时而挥动,时而旋转跳跃,或边唱边扭动腰肢和屁股,或伏地和吉他手和吉他互动,或高举拳头、激情昂扬。
再搭配上他从各方汲取灵感而来的视觉化风格,从最早的影星玛琳·黛德丽、到丽莎·明奈利,再到70年代初的华丽摇滚风潮,以及同志和酷儿文化。
弗雷迪是gay,或者说是双性恋,稍微对他有过了解的人对此都再熟悉不过。
[波西米亚狂想曲]里出现了两次玛琳·黛德丽的海报并不是偶然,这个在30年代开创了中性风潮的著名影星便是弗雷迪的偶像之一。
黛德丽是第一位将裤装穿到好莱坞银幕上的女演员,1930年的[摩洛哥]里,她身着燕尾服、头戴大礼帽,扮着男装、手拿着烟,既诱惑着女人,又让男人难以忘怀。
而弗雷迪的另一个偶像丽莎·明奈利在72年的歌舞片[歌厅]里,演一个像猫一样的俱乐部舞女。
齐眉短发,淡蓝色眼妆、贴着长长的睫毛、狡黠而美丽的眼睛,灵动美妙。
弗雷迪在舞台上也常常以浓重的笔墨勾画眼影和眼线,搭配上亮闪闪的从华丽摇滚风潮里“偷”来的亮片紧身衣,或纯白色连体服。
后期,他又以自己流连在同志酒吧和浴室的经历为灵感,将更具情色色彩的皮革服穿上了舞台。
包括他在80年代标志性的短发、小胡子,白色T恤或直接露出胸毛的装扮,都是当时同志色彩浓厚的流行装扮。
曾有尖酸的美国乐评人讽刺他在舞台的形象“就像是长了蛋蛋的默片艳星”。
但更客观的《旁观者》则赞美他是“用各种夸张放肆版本的自己去戏弄观众、震惊观众,最终迷住观众的表演者”。
曾和他合作过一曲《Under Pressure》的大卫·鲍伊称赞他说:
在所有戏剧摇滚歌手中,弗雷迪远远超过了其他所有人,他超越了极限。我只亲眼见过演唱中的他一次,结果,确实就像传说中的,他是一个能将观众掌握在手心里的男人。
[波西米亚狂想曲]里虽然没有太多地展现他的同志夜生活,但那些充斥着药与性、放纵与疯狂的夜晚无疑是他音乐来源的一部分。
而且是皇后音乐里很重要的一部分。
他自己一生选择生活在主流文化和酷儿文化的十字路口,即使有着艰难和孤独的一面,但他并不曾后悔。
他自己说过:
我不会成为伊娃·贝隆,我不想因为“天哪,我希望他们意识到,在我死后,我创造了某种东西,或者我曾经是某种东西”而被载入史册。我玩得很开心。
就足够了。忠于内心,一生如此。
弗雷迪·默丘里的名字的确成为后世的传奇,就像他当初预言的那样,但更重要的,能用“我玩得很开心”概括这一生,就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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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卷卷毛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破词儿】
薄伽丘在《十日谈》中讲述过诗人圭多·卡瓦尔坎蒂的故事。
卡瓦尔坎蒂喜欢在教堂的墓地里边散步边思考。佛罗伦萨的豪门子弟见他不愿与他们一起寻欢作乐,于是,骑马来到墓地里挖苦他。卡瓦尔坎蒂看见自己被包围了,说道:「你们在自己的老家里,爱怎么跟我说话就怎么说吧。」他这么说着,就一手按在坟墓上,施展出矫捷的身手,一下子跳了过去,摆脱他们的包围。
卡瓦尔坎蒂这一跃,让卡尔维诺为之沉醉,他区分过「轻佻的轻」和「庄重的轻」,卡瓦尔坎显然是后者。他甚至坦言,要是为走向新的千年选择一个吉祥物的话,他会选择卡瓦尔坎蒂从沉重的大地一跃而起的形象:庄重蕴含着轻巧,而那些被人们视为生活的东西,诸如喧闹、寻衅、夹马刺、马蹄嗒嗒等等,都属于死亡的王国。
看罢《波西米亚狂想曲》,我觉得Freddie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卡瓦尔蒂。我会把那一跃而起的卡瓦尔坎蒂想象成Freddie Mercury。
现实中,Freddie脾气火爆,喜欢挑起冲突,只有强烈的情绪波动,才能刺激创作。他烟瘾强烈,平均一天要抽四十根烟,沉溺酗酒和吸毒,在慕尼黑时,甚至因此导致痉挛和昏迷。他纵情欢愉,放浪形骸,时常去酒吧猎艳。他对感情不忠,走马灯似地换情人,却不允许情人背叛自己。但他们总是劈腿,勾搭比他年轻英俊的男人。
要是生命中仅仅只有这些,Freddie也只可能过着一种「轻佻的轻」的生活,和佛罗伦萨的贵族子弟们无异。真正让他像卡瓦尔坎蒂那样,以轻盈的姿态,从浅薄中突围出的,是他的创作。后者让他拥有了「庄重的轻」。在歌曲里,他写爱情的痛苦,写忧愁,写心灵深处无法触及的幽暗。生活里的声色犬马,琳琅满目,因为有了深沉且体谅的审视,变得温柔,平远。
他以音乐救赎自己,克服悲怆的外部世界,从绝望和压抑中逃脱出来。较之于U2等其它摇滚歌手们的「重」,他确实够「轻」。他对摇滚乐介入政治,没有丝毫热情。他不关心人类,只关心深植在个体情感里的哀愁。他热衷的是喧闹的聚会,舞台上的奇装异服,夸张怪诞的迈步,带着些许妖媚的装扮。
Freddie说,成败永远由最后一场演出决定。因而他对每一场演出都极尽苛刻。Live Aid上的他,热烈奔放。他「轻」得像鸟,疾病,沮丧,疑虑,所有的俗世痛苦,似乎都羁绊不了他。倘若不再贪恋人世,他随时可以飞走,不再回来。
出生在某些年代真是够幸运的,同时见证米克·贾格尔,大卫·鲍依,埃尔顿·约翰,保罗·麦卡特尼, The Who,Led Zeppelin,鲍勃·迪伦等的黄金时代。Queen也诞生在这样一个年代。
刚到伦敦定居时,那个还叫Farrokh Bulsara的青年,并不知道自己将成为Queen的灵魂人物。混迹在伦敦肯辛顿的他,羞涩敏感,为摆脱移民身份带来的自卑感,改名叫Freddie Mercury。他和父亲的关系一直很糟糕,父亲将「崇高的思想,美好的语言,有意义的作为」视为人该去渴望的东西,他则认为这些对人生毫无用处。
他一直在酒吧听Smile乐队的演出,在某次演出结束后,主动找了他们。因主唱的离开,乐队只剩下吉他手Brian和鼓手Roger。他毛遂自荐,唱了《Doing All Rright》,并解释他比常人多长了四颗门牙,口内的空间更大,音域更宽。他们接纳了他,听从他建议,将乐队名字改成了Queen。乐队的演出非常顺利,埃尔顿·约翰的经纪人约翰·里德,成为了他们的经纪人。专辑登上美国唱片销量排行榜,乐队在美国展开巡演。
Queen获得空前成功的同时,Freddie却陷入人生的灰暗。他向相恋七年的女友Mary,坦白自己的双性恋身份。她对他说:「你的生活将会无比艰辛。」的确,没人能理解他。他的体内住着两个Freddie,其中一个在舞台上光芒四射,受万人瞩目,犹如君临天下。另一个内心虚弱,需要借助喧嚣转移注意力。他不断举办聚会,在人们的簇拥下逃避孤独。可是,筵席终散,在杯盘狼藉中,只留下他蜷缩在沙发上,独自悲戚。
《波西米亚狂想曲》的歌词,是Freddie身上敏感,犹疑,矛盾,惶惑的最好体现。与生俱来的不安全感,让他渴求着所爱之人的谅解。在经历人生低谷,以及与乐队成员的龃龉后,他重回Queen。影片最后的十四分钟,再现了Queen昔日的辉煌。这场Live Aid在伦敦和纽约同时举办,吸引总计十七万人到现场观看,超过十九亿的观众通过电视转播观看。镜头从人们的头顶掠过,聚焦在这个摇滚传奇挥舞的臂膀上。
他像一根孤独又漂亮的芒刺,聚光灯是他的落锥之地,让他不至于飘向虚无。
电影没有表现Freddie生命的最后几年,把他得知患病的消息放到了1985年之前。实则在1987年,他才确认感染艾滋病。以LiveAid结束,无疑是为了让亲人和朋友们,不必再承受Freddie饱受病痛折磨的记忆。
我始终觉得,按照Freddie的性格,即便在Live Aid之前,知晓身患艾滋或死亡临近,他也会如电影中那样做选择。这在彼得·弗里斯通写的传记中,得到作证。在弗里斯通的记录下,Freddie从未对疾病表现得自怨自艾,他把剩下的时间全都投入到音乐创作中,完成了三张专辑。1990年,他着手制作最后一张专辑《讽刺》,每天玩命工作,直至深夜。拍摄MV的过程中,他形容枯槁,必须通过夸张的妆容和假发,才能让外界觉得他并未病入膏肓。在去世前一天,他对外宣布患艾滋病的消息。在此之前,他的身体状况始终是个谜。
这大概是一个天才最后的倔强。他没尝试过自杀,自杀在他看来是对生命丧失掌控力的表现。他厌恶衰老,看不惯米克·贾格尔,埃尔顿·约翰和The Who那帮摇滚乐老人们,那么大岁数还上台表演。但极度热爱舞台的他,恐怕真到那个岁数,也会控制不住演出的欲望。我们无从见到,他的生命定格在了四十五岁。
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创造出一个叫托马斯的小说人物,在遇到特雷莎之前,他一直在追求生命之轻,生活得风流而快活。特蕾莎带给了他婚姻的重负,他逃离了一段时间,但因为无法再回归到先前虚无缥缈的生存状态中,而选择回到布拉格,回到特蕾莎身边,找回生命的重量。
对Freddie而言,Mary是特雷莎这样的爱人,但他没有为她改变生存方式。他始终是那个没有任何重负的托马斯。不过,轻浮和滑稽仅仅是表象,他用「轻」隐瞒了所有生命之重。和Mary分开后,他曾拨通电话,要求她站在窗口,用灯光的明灭来彼此呼应。她敷衍回应。他放下电话,黯然神伤,没法再故作轻松。
他只字不提移民前的经历。他的人生是从十七岁来到伦敦,在肯辛顿的维多利亚路生活开始的。从那时起,他离开家人,独立生活,决心做自己。他把爱和性分开,流连一晌贪欢,直到死亡让他意识到重量:原本可以继续精彩的人生,被曾经的天真和放纵毁掉。
戈达尔的《法外之徒》里,男主阿瑟临死前,旁白响起:「他看到印第安神话中的奇鸟,他生来没有脚,永远不能落在地上,它御风而起,只有临死的人才能看到那比鹰还长的透明翅膀。慢慢合上时,变得比手还小。」王家卫的《阿飞正传》中,那段「无脚鸟」的台词,就是来源于此。
Freddie就是这样的一只「无脚鸟」。他始终在以疼痛取悦人世,内心有多孤独,舞台上的感染力就有多强大。可是,疼痛和孤独,亦不曾将他拉回地上,甚至死亡也没有。我愿意相信,在Live Aid上的他,按住了死亡,像卡瓦尔坎蒂一样,从世间所有重量上,飞跃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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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比他们的音乐更疯狂的,只有他的故事”——《波希米亚狂想曲》的预告片打出了这样的宣传语。
作为一部音乐传记片,它有着不错的观赏度,男主角Rami Malek不遗余力贴近角色的演绎,再现现场轰动效果的舞台演出,和跌宕起伏的人生历程。同时也可以轻易想象到它能击败《一个明星的诞生》成为金球奖宠儿的原因(虽然后者看起来也少有闪光点),佛莱迪·摩克瑞(Freddie Mercury)身上的标签——少数族裔和双性恋者的酷儿身份要比旧片翻拍更能体现出电影对于多样性的关注和认同,皇后乐队音乐创作的自由精神和反主流的追求也都符合当下好莱坞对于“优秀电影”的政治诉求。
然而电影本身,却很难像宣传语那样当得起皇后乐队的盛名,与他们的音乐相形见绌。 电影里曾出现过这样一幕,1974年《Killer Queen》取得成功之后,百代唱片的办公室里金牌制作人希望乐队能通过“follow the formula”(遵循套路)来再现前作的辉煌战绩,然而乐队却拒绝循规蹈矩:“we don’t follow formulas”,他们想要创新和革命,引入古典歌剧的元素来寻求摇滚乐的融合和突破,因而才有了《波希米亚狂想曲》这样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歌曲诞生。
电影确实找到了一首足够概括皇后乐队主唱佛莱迪·摩克瑞生平的代表歌曲作为命名——《波希米亚狂想曲》,它代表了一种Mercury式的生活态度和音乐风格,古典的、华丽的、史诗的、柔情的、花哨的、金属的以及那种孤注一掷的生命激情,是在摇滚音乐的黄金时代,拒绝被归入程式化的产物。
讽刺的是,以此命名的电影却像是皇后乐队所嘲弄不屑的流水线商业产物一样中规中矩、缺乏灵韵。在政治正确和多样性的标签的层层堆叠之下,它叙事流畅、富于感染力,浮光掠影地将摩克瑞和皇后乐队成名前后的的标志性事件罗列其中:印度族裔出身、传统而保守的家庭、初恋和婚姻、成名与天赋、成谜的性向和靡乱生活、与乐队成员的分崩离析、和他耗尽生命最后力气的表演,都被逐一浓缩在这135分钟,导演和编剧将节奏把握得一丝不苟恰到好处,没有可以指摘的差池、但也没有任何惊喜可言。
正因如此,电影对于皇后乐队的成长历程和几首代表作品的灵感诞生的再现,充满了一种了如指掌的笃定,而不是深入其境的感应,似乎打打节拍、拨动琴弦,“We will rock you”就这样轻易成形,迪斯科风格的融入就成为经典。
在这样的“后见之明”心理暗示和求全责备的引导之下,电影将舞台上下的细节仓促打包进通往成功的速成之路,从而也消灭了成长中未知惶恐的冒险体验所带来的复杂有趣,原本可以被丰富出毛细血管的传说显得简单苍白。 摩克瑞这样一个神秘而传奇、妖异而先锋的人物生平,被嵌套在古典而工整的结构公式之中,几乎可以看作是俗套的英雄成长和救赎故事的复刻。
电影开头1985年援救非洲难民的 Live Aid 巡演成为经过精心计算切入生平的关键刀口,以此为起点和终点,电影所刻画出的轨迹解剖出摩克瑞仍然是个印巴裔男孩的脆弱敏感内心、在家庭和主流价值夹缝中挣扎的酷儿灵魂、在成名后迷茫而唯我的孤独,他的成长之旅和内心救赎不时流露出旧瓶装新酒的说教意味,在饱满光润的面具下却从未在某一个特殊时刻真正触及到摩克瑞的精魂。
和那些俗套成长故事中的英雄一样,他们在声望和盛名中迷失自我,在算计和非议中生存艰难,摩克瑞不可避免地背叛了乐队成员,被桎梏起自由的小人所禁锢、陷入夜夜笙歌的彷徨失意,最后笼罩在他身上的还有艾滋病的阴影。
于是在电影里,Live Aid 巡演被塑造成为摩克瑞生命中最为光彩华章的一页,成就了他与乐队成员的和解,见证他被不接纳他的家庭所认可、与致命且羞耻的艾滋病的抗争,电影浓墨重彩地重新演绎了“Radio Gaga “和“We are the Champion”等等歌曲,似乎在此刻,摩克瑞在舞台上的奔跑、倾力演唱,是在对抗和挣扎、在和解与救赎、在才华和声名的裹挟中再次找到自己、重获新生。
为了能达到这一震撼人心的效果,电影将诊断出艾滋病的真实时间(1987年)整整提前了两年,以此凸显在舞台上以单薄之力抗争生命无常的激情张力,回应“Live Aid”的响亮声音。
本片编剧Anthony McCarten的另一些作品会让我们回想起他笔下的熟悉配方:2014年的霍金传记片《万物理论》和2017年的丘吉尔传记片《至暗时刻》,无一不是制作精良、庄重工整、以演技精湛著称的奥斯卡提名作品。《波希米亚狂想曲》也是如此,佛莱迪·摩克瑞身上的各种标签和经历、天赋和苦难让他充满着被重新书写的素材,想要从他的出身、他的种族、他的爱情和患病中找到解开这个传奇人物身上的钥匙,而摩克瑞身上那些更为迷人的部分,他飘忽不定性向、耽于享乐的狂欢、舞台演出的性张力在电影中的再现显得十分克制而平淡,镜头浅尝辄止于摩克瑞投向精壮男子进入厕所前的目光中、止于他在光怪陆离的声色场所中的游弋,却从未对此进行更为大胆的探索。
文末放上⚡被误认为是彩蛋的地方~先讲彩蛋
1、电影后面live aid那段,国外细心影迷发现“DavidBowie"(以下简称宝爷)和“EltonJohn”悄悄客串了一把。
2、还有电影最开始的live aid,也是演员演的宝爷,记者还喊了声David~
3、电影开始还说邀请到了戴安娜王妃夫妇,紧接着这段录像是当年的实况。(Queen吉他手BrianMay,鼓手RogerTaylor,以下分别用国内粉丝团公认简称梅、花)
4、墙上贴的海报是上世纪好莱坞著名女演员玛琳黛德丽,牙叔的偶像。
5、电影开始的live aid,假牙叔登台之前遇见的是著名的U2乐队。
6、玛丽和团团成员在牙叔家吃饭,看的是真牙叔童年照的高仿版,因为电影好像拍摄了一段牙叔童年,但后来删了。
7、乐队与唱片公司发生争执,乐队律师(后来的经纪人)JimBeach看的这张专辑是英国著名摇滚乐队Pink Floyd的。
8、电影里,团团在BBC表演Killer Queen,梅爷本尊入镜!(图片来自微博@Queen_皇后乐队 @席虎牙~梅爷剪头发还是戴了假发?不过这藏得也太深了……)
(2019.3.24最新消息,电影上映后有些城市开了ScreenX三环屏版本,BBC梅爷报纸挡脸这段,花就在左边屏幕~)
补一张年轻时候的短发梅,顺便带上其他三位的青葱照~
9、电影中牙叔决定出个人专辑时,问了问贝斯手John Deacon(简称囧)某首歌——歌名是Spread your wings,现实中这首歌就是真囧写的。
10、团团在BBC表演Killer Queen,观众群里有梅爷亲闺女。(这卷发随爹吗啊哈哈哈)
11、感谢评论区豆友留言,然后找到了实锤,卡车司机是Adam Lambert(Queen的现任主唱,演出常以“Queen Adam Lambert Tour”为名,2016年曾和梅花来中国巡演)。
12、影片中的清唱片段都由加拿大的Marc Martel演唱,他是目前公认的声音最像牙叔的模仿者(b站搜“Marc Martel”,有视频可以围观~)。电影中还有一两段牙叔生前没有唱过的片段是Marc、拉米、牙叔三人混声,其余就都是牙叔原声啦。
分割一下————————————————^ω^
⚡⚡⚡以下是被误认为彩蛋的地方:
① 电影中live aid现场两旁的大屏幕不是原版~
因为评论区有豆友留言,所以特意找出来对比了一下,唱完曲末的“of the world”之后的表情,也不一样~
② 脚手架上这两位不是梅花~!熟悉Queen的朋友们应该看得出这两位和梅花的相貌并不相似。(电影中其他地方确实有梅花,但他们都乔装打扮过,藏得相当隐蔽,详见上文彩蛋8)
所以~脚手架上面那两位真的不是梅花😉
③ 电影里live aid快结束时,观众群里有个老爷爷,注意,这不是花!(梅花在电影里的造型详见上文彩蛋8)
本条为公众号「风影电影」的日常院线评价栏目。由于豆瓣分数长短评须一致,评星与本人短评相同,与具体评分无固定关联。
尽管拍摄过程几经波折,《波西米亚狂想曲》还是顺利公映。影片起初在媒体评分网站Metacritic仅收获不及格成绩(至今依然只有49分),但却在颁奖季一步步逆转劣势,夺得金球奖音乐喜剧类最佳影片,最终在万众瞩目(NBCS)的第91届奥斯卡斩获最佳男主角、最佳剪辑、最佳混音、最佳音效剪辑四个奖项。
尽管原版已经被不少观众批评「保守套路」、「情怀消费」,但是影片依然在进一步删减之后于昨日登录内地院线。目前,影片在豆瓣与猫眼分别收获8.6分、9.6分的超高分,可以预想将会成为好莱坞本届颁奖季影片继《绿皮书》之后在内地院线的又一次商业成功。
部分观众表示,这样一部视听刺激丰富的音乐片,更适合有情怀的影迷乐迷在大银幕前观赏;也有观众表示,影片除了Queen本身的音乐之外几乎一无是处,看一部作为复制品的电影,不如直接欣赏演唱会录像。
本期风影院线,我们请到17位影迷,一起来聊聊这部《波西米亚狂想曲》。
汪金卫
8.0分
【2018年11月台北观影完整版】很不错的皇后乐队主唱传记片。即使对皇后乐队不熟悉的观众也能看得很爽快,并能感受到男主的演技。《We will rock you》等各种耳熟能详的经典金曲轮番上演。结尾20分钟高度还原Live Aid,制造全片冲击力最强的最高潮,在各种摄影机运镜调度下如同亲临演唱会现场一般目瞪口呆,激动震撼。
第七大陆
7.5分
他得到了全部的爱。
鲛人河
7.0分
拍给歌迷的传奇,感觉皇后迷会看哭,最后的演唱会太震撼了,完全不觉得自己是坐在电影院里,全方位调度把观众和舞台拉到无限近。感觉作为传记片情节普普通通,但情怀大于艺术价值。
晚不安
7.0分
低开高走,渐入佳境。前一个小时人物形象相当破碎,用满溢的歌曲去拼凑乐队成名的过程,这个托举的动作非常无力。后半段收束到「浪子回头」这个老套而经典的主题,往一处使劲后Freddie的挣扎愈发清晰。最后演唱会的二十分钟表演直击人心,调度上完爆《一个巨星的诞生》——它是这列摇滚火车开足马力奔向的终点。电影拓展了观众的时空体验,有一种东西确实掀翻了天空。但必须承认的是,音乐的力量凌驾了影像的力量、戏剧的力量。
凹凸
6.0分
出色的表演和视听语言,拯救了一个连流水账都称不上的剧本。
天马星
6.0分
看看豆瓣评论的关键词「音乐」、「情怀」、「Live Aid」你就知道这是一部没啥内涵的大型演唱会串烧,所有好的方面都来自于皇后乐队的经典音乐,而在挖掘影像叙事的深度和建立人物形象的弧光上都毫无建树,这不是一部传记片该有的样子,甚至这都不能算一部电影。
徐若风
6.0分
看这部电影所获得的,并不会比看一篇东拼西凑的微信推送多。百度百科+PPT式单薄剧本,推进剧情靠吵架,忽视真正困境;而KTV+COSPLAY式对口型表演虽然也很尬,却是撑起全片的唯一稻草,拉米·马雷克也算是尽力拯救这个烂片了。
p.s.不过,本片的大银幕魅力实在是堪称巨大。完整版电脑观看给4分,删减版巨幕观看给6分。
YQY-Vader
6.0分
最后二十分钟,足足让我从两星给到三星。
掉线
5.5分
浮华而空洞。用了一个排的配角去陪衬主角,Freddie这个人物最后却还是塑造失败,编剧是听歌听到脑膜损伤了吗?给剧情套了个「成功-挫败-再起」的励志模板,看着像模像样,当中却没有切实的事件来体现。于是情绪没法立住,主角总是突然就开始迷茫,困顿,痛苦,醒悟,如同吃饱了撑的。人物间分分合合也因此显得随意,眼一闭一睁,乐团散了,再一闭一睁,乐团和好了,你们小学生撕逼呢?说白了,现实中皇后乐队就是一路顺风顺水,根本没法强行成编剧想呈现的结构,结果自然是强扭的瓜不甜。
Live Aid那段确实燃,但也不过是借的皇后本身的音乐力量。这种将台上演唱的主角,台下流泪感动的配角们拼接在一起的廉价煽情蒙太奇,各位在《老男孩》里还没看够吗?唯一值得称道的只有拉米的表演,远超我预料的好。
寒枝雀静
5.5分
整体结构其实是短视频拼贴思维(另一种PPT电影)建立起来的,最后又变成了对口型综艺节目。当然最灾难的还是剧本,一个极端孤立的中心人物旁边一堆木偶一样的NPC(内地院线版恐怕会更糟糕)。然而即便知道拍得多平庸多么支离破碎,历史中的原人物却还是能透过这些浮尘感染我一个纯路人,导演或许还是抓住了一些神韵。除了音乐本身,大概还是要归功于拉米·马雷克极具弹性与力量感的肢体表演吧。
北投少年他
5.0分
不如直接看Live Aid录像。
渡口无边
5.0分
脸谱化的人物构建只是作者对于艺术家「疯魔」印象的惯有思维和臆想,最致命的是,对Freddie的魅力展现能力全无。叙事稀烂,连拯救生命的live场都没啥张力,两小时不如结尾的当年两分钟录像。
欢乐分裂
5.0分
一星给伟大的Queen,一星给表演。剧本灾难,极其蜻蜓点水般的流水账剧情,磨平了mercury痛苦而孤独的自我蜕变,也抹去了乐队和个人都遭遇到的现实阻碍,达成的目标没有经历演绎,只有结果呈现;拍得极为俗气,且非常流于表层,其他人几乎是面目模糊的。结尾的live感动也是基于原样复刻,但这样的完全拷贝,对一部电影来说究竟有何意义?
小宇
4.0分
这个分数仅仅我给这片剪辑的一个印象分,下面内容只是回应一位友邻的疑问。
波西米亚狂想曲电影剪辑,更加放大该项目拍摄的尴尬,整个作品给我的感觉就是把现场拍摄问题全都放大一遍,并且通过剪辑师的痛苦直接透露出来,丢到观者头上。有人愿意,有人不愿意,我就是不愿意那位。
对话戏是我看电影关心的内容,这片居然创造一场谈资戏用了接近60个镜头去拼凑,最短内容还不到一秒,镜头内容之间联系之混杂,排列组合顺序之凌乱,动作衔接之各种不对头,镜头内容组合各种破坏空间感,人物对视居然不符合正常人类交谈,强烈营造出非人类剪辑效果。就这点能获得奥斯卡最佳剪辑吗?
如果说对话戏不是大家所关心的,那结尾的Live aid演唱会那效果也蛮让我出戏。因为拍摄内容贫乏,更多呈现是他个人秀,即便加入跟观众互动内容也弥补不了拍摄内容匮乏。因为要保持这种碎剪节奏,只能让我们看到佛莱迪各种肉体,各种动作,乐队各种兴奋的瞬间。我再努力静下心听音乐的时候,看到这样画面堆积的效果,能不火大吗?
我能看到中后期为了挽回气氛hold不住而做出各种努力,但都做得嘴都对不上,拍摄素材混乱并且庞大臃肿到让剪辑师崩溃,已经很难用剪辑师自己的大脑去排列筛选组合。听他们疯狂感动到哭,我也难受崩溃到哭了。
我知道这片剪辑难度巨大,但不也是因为导演自身拍摄灾难,外加因为个人私事退出剧组,而导致的灾难性结果吗?不能因为剪辑师干了两倍甚至多倍的活,就这样奖赏吧?大家都是职人,干好自己的活就好,对奥斯卡的剪辑奖接受不能。
嘟嘟熊之父
2.0分
感觉读了一遍百度百科,搭配了一些色彩鲜艳的有声连环画。所有渲染情绪的方式都是最土的那种。
犹在镜中
2.0分
怎么会比本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有力竞争者巨蛋还烂呢?
OreoOlymLee
0分
这类「电影」和片中所有演员的表演理念一样,实际上是模仿秀的一种,却要承载着成为历史资料馆的意义。最后的Live Aid更是疯狂地对口型,有半点诚意么。这个剧作让一些矛盾的外因指向性过于明显,几乎成了编剧我行我素的甩锅。喜欢的地方几乎独立在画面外,是一首首「真实」歌曲的迁移。
《四个春天》7.8分
《过春天》7.3分
《绿皮书》7.3分
《地球最后的夜晚》7.3分
《惊奇队长》6.1分
《波西米亚狂想曲》5.1分
如果说有哪支乐队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那一定是Queen。
14岁那年,我在老家的一家盗版音像店"十元三张"区发现了一张封面很有逼格的唱片——Queen Greatest Hits II,Queen八十年代的精选集。回到家放到碟片机里,第一首响起来的歌是《It's Kind of Magic》。一种魔力。我从此着了魔。
当时我刚从港台流行乐过渡到欧美音乐不久,Queen之前,听过的摇滚乐队只有U2一支。Queen的歌很入耳,对从没接触过摇滚乐的人群十分友好,这也是他们群众基础好的原因。我学过14年小提琴,受过一点古典乐的影响,Queen的繁复华丽的编曲简直是为我量身打造的。
说来奇妙,人在青春期时建立的音乐、影视和文学品味,往往会就此定型。
Queen这乐队虽在欧美是人尽皆知的大路货,在十几年前的三线小城,还是符合我一个初中生装逼需求的。进入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青春期后,我最怕的不是升学失败、和家长老师斗智斗勇,而是和别人一样。找个出口告诉自己"我是与众不同的",平淡无奇的生活就有了往下走的动力。
而Queen给了我这个出口。有了他们,就有了和学业压力、自我怀疑对抗的武器。
一开始,我只能欣赏旋律,不懂歌词是什么意思。网络不太发达时,这方面的讯息非常有限,况且我粉的还是一支主唱在我出生前一年就死了的乐队。我买来一本盗版《牛津高阶词典》,对照着歌词一边查单词,一边翻译。为什么知道是盗版词典呢?因为一两首歌词翻译下来,由于劣质油墨,我的手指头会变黑…… 这应该是我人生第一次翻译尝试。再到后来翻译出版书籍,在外媒工作,以至于现在拿翻译吃饭,都始于这次浩浩荡荡的追星。
Queen的四名成员都参与过歌曲创作。吉他手Brian May是个酸溜溜的死文青,写歌词时没事引用下莎士比亚、宗教符号什么的,研究他写的歌词,对于丰富英语词汇量很有帮助。什么"prophet""innuendo""estranged"之类的大词,都是我在Queen的歌词里学到的。(不知道有没有人是因为喜欢枪花才知道"estranged"这个词的?)
作为迷妹,当时我上课不是写小说,就是抄Queen的歌词。放学了,就骑着除了铃铛哪里都响的破自行车,听着Queen的歌满城乱窜。这个时期我最喜欢的是他们70年代的几张专辑《A Night At the Opera》《A Day at the Race》《News of the World》和《Jazz》。《Jazz》里有首歌叫《Bicycle Race》,开头是洗脑循环"我想骑自行车呀骑自行车",很适合当我骑车爬坡时的BGM。
高一时,我在Queen的百度贴吧结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迷妹迷弟,有种终于找到组织的感觉。也是在这年,我成了Queen吧吧主。因为缺乏中文资源,大家一起乐此不疲地上外网挖图挖资源、挖乐队的发展史和成员生平。那年我写了Queen和主唱Freddie Mercury的百度百科,辞藻极其堆砌,当时给Queen的介绍起的标题是《永不凋零的艳丽花朵》。虽然现在看了会尴尬癌发作,但想起自己当年满腔热血的安利行径,还是觉得挺可爱的。
除此之外,我还翻译了BBC给Queen拍的纪录片Days Of Our Lives的字幕,资源不放了,放个外挂字幕:http://sub.eastgame.org/archives/14805
我当年还翻了1992年Freddie Mercury Tribute Concert的字幕,这个哪天在硬盘里找到了再传一次。(这场演出群星云集,纷纷翻唱Queen的歌,出场的包括Led Zeppelin、Metallica、David Bowie、枪花等大牌。但好多人都唱砸了,唱好了的个人认为只有George Michael、Seal和David Bowie。当然Bowie唱的是Under Pressure,不算翻唱。Led Zeppelin的Robert Plant自己也觉得没唱好,有些歌还拦着不让收录进DVD里~)
这个时期,我反倒喜欢起Queen在《A Night at the Opera》(《波西米亚狂想曲》就出自此专辑)爆火之前的发行的专辑《Sheer Heart Attack》和《Queen II》。《Queen II》发行于1974年,是一张完成度不亚于David Bowie《The Rise and Fall of Ziggy Stardust》和The Who《Tommy》的概念专辑。后来看到访谈上说,吉他手Brian May本人的最爱,也是这张。《波西米亚狂想曲》MV里的四人经典特写,也出自这张专辑的封面。
Queen女粉众多,主要是因为乐队四人才华横溢,颜值惊人,学历还高——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金牌杰克苏。
吸粉最多的当然是主唱Freddie Mercury。说来有意思,我刚知道他的同志身份,并死于艾滋病时,还纠结过这一点,毕竟14岁时思想没有开化。后来我很快想通,逻辑很简单——既然我的偶像是同志,那对于这个群体我还有啥意见?
也是因为这个,那年我看了李银河和王小波合著的同志科普书《他们的世界》,价值观也在精神白左这条路上一去不回。再到后来工作时,身边的异性好友十男九gay,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中注定的。
(我才不会说我高中时在外网上看了多少Queen的同人文呢。)
Freddie是个艺术家,几十年难得一遇的摇滚主唱,但最重要的是,他是个勇字当头的人。用力去爱,用力去唱,用力去活,干什么都是飞蛾扑火、纵身一跃,不留一点余地。他死后二十多年,人格魅力还能打动无数人,也是很好理解的。他和科特·柯本是反的。后者是憎恶生活,赶着去死;他是无比热爱生活,最后却得早早离去。
吉他手Brian May,帝国理工天体物理学博士,电吉他是自己亲自做的,表面上是光彩熠熠的学霸/摇滚明星,内心是个叨念个没完的酸文青,有种呕吐般的表达欲。他有个历史悠久的个人博客,叫Brian's Soapbox。在博客上,他会经常回复歌迷邮件。16岁前后,我给他写过好几回邮件,他还亲笔回复过两回!
对于一个16岁迷妹来说,还有什么比收到偶像亲笔回复的邮件更开心的事?这是中彩票都比不上的!
Brian的两封回信
贝斯手John Deacon,闷声发大财的典型。四个人中唯一不会唱歌的就是他,但他写过不少打榜的洗脑金曲,比如《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Under Pressure》,都是他写的。电气工程学出身的他,亲手打造了Queen的不少效果器和功放。他和Brian May俩理工男在一起,动手搭建了Queen的器材配置。几个人中,他最有理财头脑,乐队财政都由他打理。
Freddie死后,John退隐山林,除了97年出山参与了纪念Freddie的歌曲《No One But You》的录制,此君从此销声匿迹。时隔多年后,有人在Brian May的博客上问他近况,他冒个泡说道:"我还没死呢!我就退休在家天天数钱。 :)"
鼓手Roger Taylor,摇滚史上颜值最高的乐手之一。Roger是芭比娃娃颜,金属嗓,几首担任主唱的硬摇滚歌曲都很带劲。他年轻时的颜倾倒众生,把到手的妹子前仆后继,还出现过他带着现女友去参加派对,接连遇到两任前女友的经历。在《I Want to Break Free》的MV里,他打扮成一个金发萌妹子。拍完MV,他直接顶着萌妹子的造型去酒吧,还有彪形大汉请喝酒。
I Want to Break Free里的女装大佬Roger Taylor
16年Queen在上海演出,我跟着贴吧一帮基友恬不知耻地在他们下榻酒店的露天酒廊蹲点,终于一睹Roger Taylor芳颜。虽然已经是70多的人了,但是还!是!很!帅!
在Queen的百度贴吧里,我认识了几个后来一直都有联系的朋友。高中时,我所在的小城买不到打口碟,只有货源不多的盗版,贴吧有住在广州的朋友,频频买来Queen的打口碟邮寄到我所在的高中;还有一个ID叫"皇家丽人"的吧友,我认识她时,我高一,她在读研究生。后来我去北京工作,终于得以见面,因此成了密友。这种因为同好而产生的友谊,想想还是很珍贵的。
我听Queen时,是MP3在线下载刚兴起不久之时,但我一直想收藏打口碟,苦于找不到。后来高三时参加自主招生,我第一次出了小城,到了北京。之前在摇滚杂志上看到的打口碟据点居然一个都不见踪影,只得败兴而归。
后来自主招生失败,高考也失败了。志愿填到了最北边的省份,专业也被调剂,对于我一个南方人来说,无异于发配边疆。大二时,我逃难似地去北京实习,满脑子都是Queen的《I Want to Break Free》。
去外媒应聘时,被问过几回"你的英语是怎么学的?",我的回答都是"因为我喜欢Queen的歌,就开始自学了"。后来一家报社的老板也是Queen的粉丝,大手一挥,把我聘下了。
高中时,我立下人生三大理想——看Queen的现场;去洛杉矶工作生活;当作家。
16年Queen在上海进行中国首演时,我飞回国实现了第一个理想。
后来到了美国。在搬到洛杉矶,终于实现第二个理想之前,我苦于在旧金山找不到工作,还当过一两年的房产经纪人。
生活苦于没有出路时,便会想起Freddie Mercury十七岁时从印度移民到英国,只能在伦敦希斯罗机场当搬货工人。不久后,他结识了一支叫Smile的乐队,认识了乐队吉他手Brian May和鼓手Roger Taylor。
他不知道前路会有什么。但他明白,他的人生,会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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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只三十年功夫,摇滚作为行动和爱的时代已经灰飞烟灭,我们究竟生活在什么样世代?
跨四个八度音阶的唱将传奇,迷失和寻找自我的璀璨之旅。难得的是没有因为换导演而烂尾,反而颠覆了很多外界对这位双性恋巨星的误解。温暖而澎湃,就像皇后乐队其他成员写给Freddie Mercury的一首爱歌。最后的拯救生命演唱会感动得人灵魂出窍啊,贯穿全片的原声非常过瘾!(IMAX燃燃燃燃燃燃燃燃)
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人都是怎么开悟的?
坐在几百个白发的叔叔阿姨中间观影,感觉我们虽隔了二十多年但共享了一段青春。
对于一个初中被《波西米亚狂想曲》打开新世界大门的人来说,听到Freddie弹前奏就炸了。谁特么关心剧本和电影完成度!重现LIVE AID还不够堵住你们的嘴吗!
特理解为什么这部专业评分和大众口碑相差很大,因为除去音乐的部分, 拍得实在乏善可陈。可舞台的灯光一亮起,音乐鼓点和拍手声一响起, 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把十几分钟的Live Aid放在最后也实在很聪明,试问哪个观众听完We are the champions走出影厅不是血脉贲张得像刚看完演唱会。这些五星和高分与其说是打给这部电影,不如说是人们对这支伟大的乐队和这些经典的作品, 以及为这个世界留下了这么多宝贵legacy的Freddie Mercury的一次致敬。(演Roger Taylor的那个男孩子也实在是有点漂亮的)
看了一场不属于自己年代的演唱会,Queen的音乐真是太棒了,尽管觉得剧情和剪辑上有瑕疵,却仍旧下不去手给四星。
我算看穿了,音乐电影拍到哪种程度,主要看OST的质量…
“我昨晚做了个噩梦,我就跑过来了。我尝试跟你聊天,但你没了声音” 最亲密人的直觉往往最准,Mary这样的挚爱和灵魂伴侣值得一辈子。“我早已知道,但我不愿承认…虽然每次都这样,但这次不同,因为根本错的就不是你”、“这些人不在乎你”当爱成骗局,你会更看清自己,“我想你在我的生命里”。2019《爱乐之城》+《与歌同行》,这才是真正的《一个明星的诞生》。听Queen的歌不多,依然享有天堂般的体验。最劲的Freddie,真正的传奇。最后演唱会现场一开喉,就止不住的飙泪…@香港 The Grand cinema
Rami Malek该拿个奥斯卡提名了,台风简直神还原。最后Live Aid拍出了那么点伟大的范儿,我特意去油管看了原视频,电影这段还原得原汁原味,高空航拍越过人山人海的观众,然后镜头直接连到主舞台钢琴下对Freddie的特写,这个合成长镜头实在太酷了!万众瞩目,集全宇宙之光于一身的感觉;开头唱到Life had just begun就开始泪崩,结合他之前跟乐队成员说出自己得了艾滋,再看Bohemian Rhapsody的歌词,感觉每一句都是重磅催泪弹,于是才明白为啥这部传记片要用这首歌名当电影名;Live Aid上演出的每分每秒,都是Freddie燃烧生命的表演,这是他传奇人生的伟大谢幕。
前半部分剧情潦草得仿佛赶着去投胎,内心OS:这拍的什么鬼?!大皇后好不容易有个传记片求别毁啊啊啊。最后Live Aid部分神奇地力挽狂澜,OS:壮哉你大皇后,片子拍得再水都能靠歌救回来。但严肃地说,布莱恩·辛格对牙叔私生活的呈现有哗众取宠之嫌,而对他真正的音乐精神和生命力却轻描淡写,“天才巨星”整个像撞大运一样【虽然人家牙叔是这么说的,但你也不能真这么拍吧。
“你选择看《波西米亚狂想曲》的夜晚,是一个节日。”
没有配乐也能掀翻屋顶,没有球棚仍能响彻寰宇,没有酒杯也能隔空共饮,没有声音仍能唱给你听。只要一起拍手跺脚,不用乐器也能摇滚;只要一起开灯关灯,不用相爱也能同在。电视里说,治愈病毒尚需数年时间,治愈偏见却遥遥无期。你与角落里那虚弱男孩诶欧着呼应,从此别人都苍老,唯独你永远风华正茂。
从Freddie第一次在钢琴上轻轻敲出Bohemian Rhapsody的旋律开始,我的泪腺和毛孔便会为每一缕熟悉旋律而收缩。而最后Live Aid如临现场的冲击力,让我意识到此生都没有可能真正看一次Queen的Live ——莫名的痛苦卷着鼓点的狂骚将我击溃在影院最后一排的座椅之上,鼓膜轰鸣。
在最后LiveAid台上的Freddie眼中看到了星辰大海。音乐的感染力太神奇,最后的现场万分动容,作为一个非粉都激动得心潮澎湃,热泪盈眶。
妈妈,Life has just 毕赣
牛逼!!!好音乐真是颗幸福的原子弹!!!
作为传记片其实挺普通的,不过,结尾那段live aid 还是给煽到热泪盈眶。唉,这就是音乐的魔力吧。
犹如亲临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演唱会,仿佛佛莱迪·摩克瑞复活重生,带领皇后乐队在你面前为你演唱,亲身体会人潮人海、振聋发聩,让人筋脉活络、热泪盈眶……感谢电影为我们缔造了一场最真实的梦境。正如他们取名叫“皇后乐队”的初衷,他们特立独行、我行我素,他们不属于任何人,他们只做自己,完美诠释自由和豪情。他们的音乐也是唱给和他们一样的人,那些受排挤处在人生低谷的人,给予他们信念和力量。他们终于做到了,在Live Aid引吭高歌、荡气回肠,被世人和历史铭记。而当初低估他们、轻视他们的人,真正成为了那个“失去皇后乐队的男人”。生命不止,激情不止。生命不止,音乐不止。皇后乐队不仅是一支乐队,更是一种精神。“我们虽然老了一点,但也还是那个皇后乐队。”
太帅了!充满激情、甜蜜又无比心碎。三度落泪。你选择看《波西米亚狂想曲》的夜晚,会是一个节日。